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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改革關於中央和地方稅後分成問題,正在明確思路,其中涉及房地產稅何去何從。有消息稱,房地產相關稅收等直接稅,未來將會劃爲地方稅。我省財稅專家分析表示,儘管面臨對存量房產徵稅、房產價值評估等難題,房地產稅改革預計將伴隨財稅體制改革而推進。
房地產稅徵稅難在哪?
2011年,上海、重慶兩市曾啓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不過試點房產稅實際上是在商品房銷售環節徵稅,而把保有環節的存量房產排除在課稅範圍外。因此,實際上並沒有多少財產稅屬性。
根據財政部部署,下一步房產稅改革具體方向是減少房產建設和交易環節稅費,增加保有環節稅收,配套推進清費立稅。
我省財稅專家潘明星表示,我國住房商品化改革以來,住房種類繁多,產權管理狀況各異,有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兩限房、公租房、廉租房等,這些房源在房產主管部門登記情況不一,稅務部門難以準確掌握納稅人房源信息;並且,對於不同時期房產,其價值是在變化的,爲公平稅負亟需建立完整的計稅價格評估管理制度和管理機構。
另外,房地產稅改革還有對存量房產是否徵稅和房產價值評估兩個難題需要解決。房地產稅會拉低房價嗎?
實際上,自2011年在上海、重慶試點以來,通過房地產稅是否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一直存在爭議。
有學者表示,供需關係、土地制度、投機因素、貨幣供應等都可能成爲影響房價的因素,房地產稅本身也可能會影響房價,但不會是影響房價走勢的決定性因素。
“徵收房地產稅等於設置了房產持有環節的成本,購房收益因此減少甚至虧損,投資投機需求受到抑制;多套住房房主也會因爲增加的房地產稅成本而考慮出售多餘的房屋,從而增加了房源供應。”潘明星說,儘管房地產稅改革的主要目的不在於解決房價問題,實施後卻能對投機性不合理需求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哪些住房是徵收重點?
房地產稅改革的實施,可能會對納稅人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於房地產稅實施方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此前曾表示,不能照搬美國普遍徵收的模式,而要設計一個扣除低端、調節高端的方案。
“在設計思路上,比如起徵點的設計應該對個人基本住房需求做合理扣除,並且建議對於一般工薪階層的基本住房需求給予合理保護。畢竟以目前來看,有房不等於有對應的財力,有的家庭是舉三代之力買到一套房子,有的揹負大量房貸。”潘明星認爲,房地產稅改革的方向之一應該是調節高端,基本住房需求以及合理改善住房需求不應在房地產稅徵收之列。(記者王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