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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爲迎一個重要運動會,耗資8億元打造當地城區最大的廣場;4年後,因地鐵施工,廣場被拆了一半——南方某市一廣場成了“短命建築”,有市民直斥太浪費。對此,當地政府迴應,“不僅沒有造成浪費,還省了錢,加快了地鐵建設。”
【微評】新建廣場如此“短命”,看來實在是有些可惜。但當地政府竟認爲此舉無可指摘,似乎時隔不久就“拆舊建新”還對城市發展有功,此類言論更加令人難以接受。建設市政基礎設施投入不小、耗時不短,也寄託着廣大市民對提升城市功能、優化城市環境的嚮往,如果朝令夕改,動不動就簡單推倒重來,無疑會造成公共資源的大量浪費。城市建設亟須納入法冶軌道,切實維護規劃的剛性,還須建立起嚴格的終身追責制,對盲目更改規劃造成“短命建築”的責任人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