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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低收入人羣的住房需求,一面是地方日漸高企的房地產庫存壓力。如何協調?據《經濟參考報》報道稱,針對地方政府收購商品房具體操作問題,住建部擬出臺收購商品房用於保障性住房指導意見,具體對地方政府回購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分類做具體要求。
回收商品房做保障房
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認爲,政府購買商品房用於保障性住房政策如果落實,將再一次釋放對商品房的需求。如果落實,則政府參與到購買商品房的行列中,由於每年保障性住房任務巨大,所謂釋放的購買力可能非常巨大,對消化庫存可能有極大的推動作用。但還有收購價格,方式等技術問題有待確定,作爲保障性住房,政府恐怕不會以市場價收購商品房,政府也沒有這麼大的財力。所以實際結果還是比較難預測。
廣州2009年曾嘗試後來不了了之
滿堂紅市場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峯告訴記者,廣州在2009年的時候曾經由房管局出面,找中介行專門購買市區的小面積單位,作爲公租房的儲備,但後來不了了之。
周峯分析認爲,廣州的業主太精明瞭,知道是政府出資購自己的房屋做保障房,立即提價,對政府來說,耗費的成本不會低,其實不太適合這樣做。且廣州很難買到相對集中的一大批房源,如果太分散,又無法起到把居住困難戶集中在一起管理的目的。(記者羅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