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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安監局對瀘州市第十建築工程公司(簡稱十建司)一起瞞報生產安全事故案作出罰款112萬元的行政處罰,日前執行到位。至此,這起瀘州市安監局首次申請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案、瀘州市第一起建築施工領域行政處罰非訴訟執行案,在經歷一波三折後圓滿結案。事故瞞報
經查處罰款112萬元
據瀘州市安監局工作人員介紹,去年7月31日,十建司承建的“東城尚品”二期工程6號樓在外牆裝修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導致1名泥工受傷,經住院搶救無效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0萬元。“事故發生後,十建司僅在泥工受傷後向市建設工程管理局報告,並未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在保險公司理賠過程中,到瀘州市安監局覈實事故相關情況,被工作人員覈實發現企業提供的瀘州市安監局文件涉嫌僞造。市安監局隨即組織有關單位成立事故調查組,查實該起事故爲瞞報事故。今年3月20日,市安監局依法對十建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罰款人民幣112萬元的行政處罰,並將涉嫌僞造公文一事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拒繳罰款
經申請後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並送達後,我們多次催繳,但十建司拒不繳納罰款,並向瀘州市政府申請了行政複議。”市安監局工作人員介紹,6月11日,經瀘州市政府複議,維持了瀘州市安監局的處罰決定後,十建司僅繳納了10萬元罰款。市安監局隨後於7月31日向江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後十建司又繳納了20萬元罰款。江陽區人民法院經審查,於8月22日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市安監局工作人員稱,在催繳罰款過程中,十建司以公司經營困難爲由,提出減免罰款請求,“但執法人員通過調查走訪,掌握了該公司具有繳納罰款的財務能力”。瀘州市安全監管局堅持行使法定權力,於19日終於成功將未繳納的82萬元罰款申請執行到位。
劉浩一宋偉記者王正元實習生王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