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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職場年輕人,在工作十年之內,想要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其實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而20歲到35歲的在職職工,往往是購房需求最旺盛、資金實力最薄弱的時候。在樓市深度調整的今天,住房公積金如何更加靈活、做到更具針對性的普惠,或許是一個當下必須面對的問題。
也有一種可能,就是這位年輕人他爸有公積金,或者恰巧媳婦在某壟斷企業工作,這些就不愁了。但對於住房公積金本身的設計來說,應當是第一受益人爲先的道理,否則就沒有意義了。
當然,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年輕人償還能力差,這個時候用公積金貸款,其實是不負責任的。這話聽起來有道理,但仍然無法解釋大量公積金爲何沉睡。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全國實際繳存公積金職工1.06億人,繳存總額6.47萬億元,繳存餘額3.27萬億元。按照這一數據,全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約爲50%,有一半住房公積金處於閒置未使用狀態。所以,也難怪近期國務院常務會也提到了靈活運用公積金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說白了就是大家湊份子買房子,也許今天用你的,也許明天用我的。更重要的是,住房公積金作爲政府信用的一種,可以用極低的利率取得貸款,對於工薪階層尤爲重要。
其實,住房公積金一度被質疑其普惠性,首先是隻有城鎮居民才擁有,其次是門檻高,相反成爲部分企業變相提高待遇的途徑。而對於很多人來說,住房公積金僅僅是鏡花水月,遠水解不了近渴。
因此,在住房公積金的使用上,可以更多向城市“夾心層”靠攏,通過商貸與公積金貸款兩個渠道,或者降低繳存門檻的方式,進一步激活公積金的使用率,不僅能夠解決剛需的資金,更能促進改善型住房,爲整體低迷的樓市增加一些活力。皇甫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