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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發廊開在了居民樓裡,廣告牌直接安在了單元門上面。本報記者李倩攝
本報濟寧11月12日訊(記者李倩)因為居民樓上有商戶經營,濟寧市民許女士所在小區的單元樓門禁被弄壞了好多次,讓她很沒安全感。近日,濟寧市政府印發文件,規定經營者在住宅樓經營商鋪,得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先過業主這一關。
『我們是住宅樓,樓上卻有家美容院,每天都有陌生人來來往往,感覺很沒安全感。』濟寧市民許女士說,就因為樓上有經營的商家,經常大敞著單元樓門,陌生人來來往往,還引發了不少矛盾。在濟寧東門小學附近的很多小區,居民樓上開輔導班、小餐桌的情況更是多見。
在綠色家園小區內,居民樓內竟開起了賓館,每天晚上都有醉酒的陌生人閑雜人等出入,讓很多居民提心吊膽。『小區人群集中,租金低,像我們這類規模小的商戶只能選擇這裡。』在冠亞星城小區居民樓內從事IT工作的吳女士說。
10月24日,濟寧市政府出臺的《濟寧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市場主體利用住宅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向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村)民委員會承諾並提出書面申請;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村)民委員會通過張貼公告或者分別征求意見的形式征求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的意見。
『家庭住宅場所,從事經營需要辦理「住改商」手續,新規同時規定,市場主體不得在居民住宅(房屋)內從事易燃易爆、餐飲、娛樂、物流、生產加工經營等損害公共安全、生命財產安全和影響居民生活的經營活動。』濟寧市衛生監督、公安、食藥監、城管執法等部門將聯合行動,對違規商鋪集中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