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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無償配套建設。王雲攝
今後,新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若居住人口達到6000人,必須配套建設一所9個班或以上,平均班額35人辦學規模的幼兒園。11日,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中山市城鄉規劃局、中山市國土資源局聯合印發了《中山市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上述信息。上述意見將於12月10日正式施行。
背景幼兒園『私屬』業主子女難入學
2011年,中山市出臺的《中山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政府統籌安排,歸口教育部門統一管理。由於教育部門只參與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前置審批,無法掌控幼兒園的建成時間和建設質量,因此不少新建小區雖然申請報建了幼兒園,卻遲遲沒有交付使用,或是交付使用後中途停辦。
以中山市陽光花地小區為例,該小區配套建設有一所幼兒園,但建成投用後不久就停辦了,業主不得不將孩子送到其他幼兒園就讀。該事件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不少人認為,小區幼兒園本應屬於公建配套設施,由教育部門統一管理,不能說停就停。
事實上,和家長一樣,中山市教育局亦曾為此感到頭疼。『小區幼兒園屬於私人物業,教育部門只能保證其教育用地性質不變,但無權決定其何時開辦、是公辦園還是民辦園。』原中山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因為教育部門無法提前介入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建設,造成了教育資源浪費,也間接導致業主子女『入園難』。
新政首期工程完成70%前幼兒園要建好
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山市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機制,保證學前教育資源的有效供給和使用,中山市制定了該實施意見。《意見》明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應納入城鄉規劃體系,納入城市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規劃。
《意見》指出,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落實用地指標並需按有關規定完善用地手續後纔能動工。配套幼兒園由開發建設單位無償配套建設,且要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幼兒園的建設應在房地產開發項目首期建設總量完成70%前建成,否則不得辦理小區後續項目規劃驗收手續。
此次意見對規劃、建設、國土等職責也進行了明確。《意見》稱,規劃部門要在市域總體規劃、片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中,根據居住人口的數量配套建設幼兒園。國土部門在土地出讓合同中要約定具體內容,如幼兒園的權屬,建設標准和建設進度要求等。
小區幼兒園
是否『姓公』
政府說了算
中心城區將由城建集團統一管理
《意見》指出,中心城區(含石岐區、東區、西區、南區)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權屬市政府所有,登記在市財政局名下,委托城建集團管理。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公建配套幼兒園,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市教育和體育局、財政局、物業所在區辦事處、市城建集團召開聯席會議確定辦學模式,明確舉辦公辦幼兒園或通過公開招標舉辦民辦普惠性幼兒園。
中心城區以外的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產權屬鎮政府,辦學模式可以參照市屬公建配套幼兒園執行。城鎮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所在地鎮政府和中心城區辦事處在接手配套幼兒園1年內,需按確定的辦學模式開辦幼兒園。(記者/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