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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崛起,高官墮落。來自多方面的消息證明,在近年來洶涌猛烈的反腐風暴中,廣州珠江新城背後潛藏的“地產腐敗”陰影正逐步顯現。新城與腐敗,均與長期主政此地的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鑑燎密切相關。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曹鑑燎的政績與城市建設特別是珠江新城開發密切相關,其貪腐歷程也基本離不開“土地”二字。具有高級經濟師資格的曹鑑燎深諳長線投資、“囤積居奇”之道,他在幕後幫助部分地產開發商早早低價拿地,坐等土地升值“分贓”。此外,曹鑑燎還借“三舊改造”的機會大肆斂財,爲確保自己的關係戶獲得增城掛綠湖邊位置最好的地塊,曹鑑燎藉着修酒店的名義授意國土部門設置極爲苛刻的排他性限制條件。
冼村案發高官落馬
爲表示感謝,開發商或直接向曹鑑燎、盧穗耕等人行賄,或承諾日後按差價的百分比分成。隨着曹鑑燎步步升遷,他自然成爲這些基層腐敗者的“保護傘”。
“大風起於青萍之末”。廳級官員曹鑑燎落馬,源於珠江新城一座城中村的改造。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伴隨着廣州中央商務區珠江新城的開發,位於珠江新城核心位置的冼村地段優勢充分顯現,大片土地被徵用。1999年,冼村撤銷村委會,成立冼村企業集團,後改名冼村實業有限公司。然而,冼村的徵地過程從決策、執行到分紅過程頻現“貓膩”,黃金地段樓盤租出“白菜價”,不滿情緒逐漸在村民中蔓延積累。
2010年,廣州市啓動冼村等138個城中村的改造。爲捍衛村集體經濟利益,不少村民開始持續上訪舉報,冼村領導班子最終於2013年被“一鍋端”。冼村實業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盧穗耕外逃,其他7名“村官高管”於今年7月底因涉嫌貪污受賄齊聚廣州中院的被告席。
涉嫌受賄是冼村領導班子的主要問題之一,爲他們輸送利益的“金主”幾乎都與地產開發有關。起訴書顯示,涉案企業包括廣州市嘉裕房地產集團、廣州市南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廣州市合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市嘉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州春都酒店、衆局物業有限公司等。
隨着冼村案情深入,貪腐村官們的幕後“保護傘”浮出水面。2013年12月,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時任廣州市副市長的曹鑑燎採取“兩規”措施並立案調查。當時坊間就有傳言稱,曹鑑燎當天河區沙河鎮黨委書記時就跟盧穗耕很熟,深度捲入冼村內部事務,當上天河區領導以後更成爲盧穗耕等人的保護傘。在冼村土地出讓中,曹鑑燎與盧穗耕等村領導成員十分“默契”,雙方跟開發商有直接利益往來。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冼村案辦案人員處獲悉,正是在查處冼村案過程中,有關部門發現曹鑑燎涉嫌收受賄賂的犯罪線索,廣東省紀委、省檢察院據此調查發現曹鑑燎涉嫌接受鉅額賄賂的犯罪事實。
1995年,曹鑑燎任天河區委常委兼沙河鎮黨委書記、鎮長,此後又升任天河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要職。知情人士透露,有時村裏對土地拆遷要價較高,開發商便去“公關”曹鑑燎,曹鑑燎隨後幫忙把價格談妥促成合作。爲表示感謝,開發商或直接向曹鑑燎、盧穗耕等人行賄,或承諾日後按差價的百分比分成。隨着曹鑑燎步步升遷,他自然成爲這些基層腐敗者的“保護傘”。
由於獲得官員、村官協助,開發商得以低價拿地,冼村大量黃金地段的土地被開出“白菜價”。多位村民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冼村共有物業47萬平方米左右,其中約35萬平方米明顯低於市場價出租。租金最高的也只有每平方米25元,而珠江新城普通商品房價格卻已達每平方米四五萬元。
囤地升值天河發家
當村集體要開發集體用地時,曹鑑燎幫助關係好的開發商牽線搭橋,以低廉的價格拿地,囤積了大量土地,甚至主動爲其在公司經營上提供各種幫助,坐等土地升值。
曹鑑燎的政績與城市建設特別是珠江新城開發密切相關,其貪腐歷程也基本離不開“土地”二字。他所收受的第一筆賄賂,就來源於土地開發。
1992年,看中沙河鎮政府搬遷的機會,香港老闆範某找到了時任沙河鎮鎮委書記的曹鑑燎,希望獲得原沙河鎮政府所在地塊的開發權。曹鑑燎欣然允諾,事成之後,範某以工程款的名義向曹鑑燎送上了200萬元人民幣。
“坐地生財”的“如意算盤”從此打響。1995年開始,曹鑑燎升任天河區委常委,兼任珠江新城建設指揮部總指揮,1998年又升任天河區委書記。相關資料顯示,具有高級經濟師資格的曹鑑燎深諳長線投資、“囤積居奇”之道,他在幕後幫助部分地產開發商早早低價拿地,坐等土地升值“分贓”。
上世紀90年代,廣州大多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出讓土地,鎮村一級在轉讓過程中有很大的自主權,在相關制度還不完善的情況下,曹鑑燎將權錢交易的黑手伸向了村集體的自留地,把鎮村自留開發用地比例由12%提高到18%。
當村集體要開發集體用地時,曹鑑燎幫助關係好的開發商牽線搭橋,以低廉的價格拿地,囤積了大量土地,甚至主動爲其在公司經營上提供各種幫助,坐等土地升值。
高德置地集團董事長蘇萌便是受益者之一。十多年前,蘇萌只是一個專營批發市場的社會老闆。但在曹鑑燎的“幫助”下,蘇萌開始經營房地產開發,在珠江新城拿下了大片土地,短短十多年就從一個小老闆一躍成爲資產超百億的開發商。
有關部門初步查明,在珠江新城大開發的十年間,曹鑑燎通過控制鎮村集體留用地的協議轉讓,爲多個房地產公司在拿地和經營上提供幫助,先後通過各種方式收受了相關地產商數千萬元的鉅額賄賂和價值不菲的房產、商鋪。
但與此同時,對這些幕後交易並不知情的許多本地居民利益嚴重受損。曹鑑燎案發後,在有關部門的督促下,冼村村民廢除、調整了在曹鑑燎直接干預下籤訂的租約,村集體每年增收的租金竟多達1億多元。
舊改尋租增城牟利
爲確保自己的關係戶獲得增城掛綠湖邊位置最好的地塊,曹鑑燎藉着修酒店的名義授意國土部門設置極爲苛刻的排他性限制條件,使該房企作爲唯一競買人取得131畝高價值土地,成交價僅7200萬元。
有了天河的“成功經驗”,曹鑑燎任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期間更加肆無忌憚。爲拋開規章制度的束縛、規避“招拍掛”程序,曹鑑燎在增城瞅準了“三舊改造”的機會大肆斂財。
不少“三舊”改造都是曹鑑燎指定他的老闆“關係戶”和村集體或項目方合作。如爲確保自己的關係戶獲得增城掛綠湖邊位置最好的地塊,曹鑑燎藉着修酒店的名義授意國土部門設置極爲苛刻的排他性限制條件,使該房企作爲唯一競買人取得131畝高價值土地,成交價僅7200萬元。此後在曹鑑燎的支持下,該企業又偷樑換柱違規建造了100多棟別墅,每平方米售價超過5萬元。
2011年,增城海豐鞋廠準備將1000畝舊廠房進行自主改造。次年開始,曹鑑燎利用職務之便,爲廣州一家地產公司提供幫助,促成雙方“合作”,繼而通過親屬一次就收受了該公司老闆所送的港幣1000多萬元。
在增城某奶牛場的三舊改造中,曹鑑燎要求減少停車位,免除建造配套小學,使項目增加了1萬多平方米的銷售面積,減少配套設施投資上千萬元,並以此索取了鉅額賄賂。
令人感到諷刺的是,就在案發前兩週,曹鑑燎還在增城主持會議研究決定,一次性出讓“三舊改造”土地26幅。
稱兄道弟畸形官商
曹鑑燎和部分地產開發商關係密切,甚至稱兄道弟,形成了畸形的官商關係。據曹鑑燎交代,自己經常和蘇萌等老闆稱兄道弟,蘇萌叫他“大佬”,他喊對方“小蘇”。
曹鑑燎掌控當地城市規劃建設大權、又能爲地產開發商經營項目出謀劃策,其身邊也長期圍繞着不少身價十億乃至上百億的地產界“大佬”。爲了在項目開發、公司經營上得到曹鑑燎的各種關照,地產商們不惜斥巨資買別墅、建會所,甚至爲曹鑑燎的情人支付高達上千萬元的“分手費”,讓曹鑑燎縱情享樂。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在充滿貪腐氣息的權錢利益交換之下,曹鑑燎和部分地產開發商關係密切,甚至稱兄道弟,形成了畸形的官商關係。據曹鑑燎交代,自己經常和蘇萌等老闆稱兄道弟,蘇萌叫他“大佬”,他喊對方“小蘇”。
1998年,爲感謝曹鑑燎對自己的“關照”,天河區某公司老闆樊某就買下一棟價值上千萬元的豪華別墅,供曹鑑燎“享用”。而曹鑑燎不僅住得心安理得,後來還指使妻弟直接將其收入囊中。
爲掩蓋這些“地產腐敗”獲益,曹鑑燎或是指使親屬在海外完成受賄、或是寫下借條日後收取金錢、或是以簽訂合作協議的方式加以掩蓋。2008年,時任廣州市副市長的曹鑑燎出面協調,幫廣州市某房地產公司老闆朱某順利拿下天河區一處150畝三舊改造項目,事成之後,朱某表示要好好感謝曹鑑燎,但直到2010年,曹鑑燎覺得風平浪靜後才讓親屬聯繫朱某,以借款方式收取了1000萬港幣。
20多年來的“地產腐敗”,爲曹鑑燎集聚了鉅額資產,但他“致富”的資本,卻來源於黨和人民賦予他的權力。也正因如此,曹鑑燎案在黨內通報後,引發許多黨員幹部的憤慨和反思。廣東省紀委一位負責人說:“有的黨員幹部身在組織內,卻嚮往體制外的家財萬貫、紙醉金迷,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甚至把當官作爲發財的渠道。這樣滿腦子整天想着賺錢發財的人,怎麼能做好工作?!”
部分紀檢幹部認爲,爲了推動經濟發展,領導幹部與商人以正當的方式交朋友本無可厚非,但如果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其結果必定是玩火自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和圍繞權力的衆多陷阱,“官”“商”交往必須相敬如賓,守住法律、道德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