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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7日,梁女士丈夫周先生同時出示了兩份內容相反的材料:番禺區農村建房信息牌以及廣州市國土局發出的違章建築通知單。
□專題撰文信息時報記者記者餘詩林實習生郭曉蕙專題攝影信息時報記者朱元斌
2011年11月,番禺區推行村民建房信息牌制度,家住東湧鎮(時屬番禺區,2012年12月1日起劃歸南沙區)的梁女士,在了解政策後馬上申請建房信息牌,並於2012年11月成功獲得建房許可。在今年7月,梁女士由於自家房屋被鄰居侵佔,向政府部門提起了投訴。誰知在8月7日,梁女士突然收到東湧鎮國土所的違建通知書,稱其房屋違法填土、違法建設,並責令其整改。
為此,梁女士多次上訪,卻收到『東湧鎮已劃至南沙區,番禺區沒有批准房屋建設權力』、『需要重新申請』等不同回復。兩個月以來,一家人前後跑了十幾次,村裡、鎮裡、區國土局……幾乎所有相關部門都跑了個遍。但直到現在,梁女士仍沒有等到有關部門通過其房屋的審批。據了解,村裡當年同時獲批建房的約有七八戶,目前只有梁女士一家被認定為違建。
獲批建房兩年後被認定為違建
2012年2月,家住番禺區東湧鎮小烏村的梁女士,得知區裡正在推行村民建房信息牌制度後,馬上准備好材料,開始申請,並於當年11月拿到建房批准。『雖然我們家的條件並不優越,我當時還懷著孕,但建房機會難得,不管多困難我們還是申請了。』梁女士說。
獲得建房信息牌後,梁女士與丈夫周先生立即動工,把祖屋拆了開始建房。由於家境並不優越,梁女士一家沒有聘請建築工人,而是由丈夫周先生及梁女士的父親自行施工,至今只完成了房屋地基的建設。『自從祖屋拆了後,我們一家三口就住在我父親家裡,通過審批的房屋只能在我先生下班後,或者我和我父親有空時來施工,所以拖了一年半還沒有建成。』梁女士說。
但在今年8月7日,梁女士突然收到通知,讓其到村委會領取南沙區東湧鎮國土所派發的一份文件。『打開文件一看,我們不由得大吃一驚。裡面竟然是一張違建通知書,說我們房屋是違建,責令我們立刻整改。我們一年半的心血要白費了!』周先生說。違建通知書上稱,梁女士違法填土、違法建設,擅自非法佔用土地面積100平方米,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44條規定,責令其整改,蓋章單位為廣州市國土局。
兩次投訴得到答案截然不同
在接到違建通知後,梁女士立即找到小烏村村委會土地建設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他們對事情亦不了解。由於違建通知書上蓋章單位為廣州市國土局,梁女士詢問該負責人應找什麼部門,對方告訴她『找東湧鎮國土所即可』。
當天梁女士夫婦倆急忙趕往鎮國土所。『接待我們的負責人毛先生告訴我們,由於東湧鎮已在2012年12月1日劃入南沙區,所以番禺區沒有批准房屋建設的權力,不承認我們的建房信息牌的合法性。』梁女士說,但當她要求毛先生出示判斷其違建的依據時,對方卻沒能給出能證明建房信息牌制度因行政區劃調整不再適用的文件。『對方一直拿不出來,後來就說不了解,反正就認定是違建。』梁女士說。
這個結果,令梁女士一家十分無奈。『盡管東湧鎮不再屬於番禺區,但我們是在行政區劃調整前拿到建房批准的,為什麼現在纔被認定是違建呢?我們為了建房已經花費了十餘萬元,如果房屋被拆掉,我們的損失很大!』梁女士說。
為了解決問題,梁女士於8月8日再次前往東湧鎮國土所,接待他們的負責人胡先生卻有不同的答復。『胡先生說建房審批是可以通過的,但是因為收到了投訴我們的信件,所以胡先生說,只要我們處理好鄰裡關系,以及和村乾部的關系就可以。』梁女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