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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山一小區多個一樓住戶私搭建
將公共綠地變成『私家花園』城管部門認定部分建築為違建
昨日,有市民向記者揭發了一種涉嫌違建的方式:有小區的一樓業主私自在公共綠地上搭設棚架和圍欄,建成了自家的『私家花園』。
記者走訪發現,該小區這種私搭行為並不少見,小則10平方米左右,大則超過25平方米。雖然物管曾多次勸告但均收效甚微。有業主表示,這都源於買樓時開發商曾許諾『買一樓送花園』,而這一說法遭到開發商的否認。
對此,城管部門將對認定為違建的業主私搭建築提出責令拆除,若不自行拆除將實施強拆,對目前正在裝修的業主責令停止違建,不整改的或受到停水電處理。
報料:業主圈地建『私家花園』
昨日,有南海區獅山鎮穆天子山莊星河灣小區的業主向記者報料,該小區有一樓的住戶私自『圈地』,在公共綠地、花壇上加裝圍欄、大門和裝飾品等。『這明明是業主共同所有的景觀,怎麼突然間變成他們家(一樓業主)的?』有業主告訴記者。
昨日記者來到該小區發現了報料所稱的私搭情況。記者在該小區B幢的一棟樓房下看到,原本種滿鮮花植物的花壇已經被綿長的柵欄圍起,並且搭起了頂棚,只剩下通往樓內的小道供人通行。這種情況在小區內並非孤例。
據記者初步計算,除去部分未有住戶入住的樓房外,在該小區內至少已經建起了6個『私家花園』,面積各家不同,小的有10平方米左右,大的則超過25平方米。且還有剛裝修的業主已經鋪設好大理石板,正在對公共綠地進行施工改造。
更有甚者,在緊鄰的月亮灣小區同樣存在,『私家花園』儼然成為了兩個小區一樓業主的『標配』。有業主向記者透露,花園改造已經花費了十幾萬元。
業主:『花園』並無產權
公共綠地變成一樓業主的『私家花園』,對此高層的住戶十分不滿意。
而穆天子山莊星河灣B幢其中一名一樓業主鍾先生則坦言,2010年他買樓,原本想買三樓,但因為當時銷售小姐稱買一樓可送花園,他纔動了心買下。此外,多家私搭的業主也都表示是買樓時開發商稱買一樓送花園。
當問及私搭的花園是否有產權的時候,鍾先生直言『沒有,房產證上的圖紙也不包含這一塊。』他還告訴記者,雖然開發商稱是贈送,但在購房合同上並沒有將此寫入,也並無其他協議聲明。
這家住戶將原本的陽臺改造成大門。
業主未住進樓,已圈好地做私家花園了。
開發商:否認提出『買一樓送花園』
鍾先生所說的承諾,開發商卻一口否認。開發商穆天子房地產有限公司一名陳姓負責人回應稱,在售樓時從未向業主提出宣稱『買一樓送花園』的促銷方式。
『一樓是最便宜的,價格逐層往上遞增,那麼便宜的價格本來就足夠吸引業主買一樓了,怎麼會提出買一樓送花園?』該負責人表示,該開發商的經營一貫保持規范,旗下的銷售人員也不會對客戶提出如此承諾。
物管:暫扣裝修押金沒用
如何處理這些『花園』,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顯得很為難。物管的一名前臺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穆天子山莊星河灣和月亮灣兩個小區共40幢樓房,幾乎所有已經入住的樓房一樓都存在加建私家花園的情況。
工作人員稱,從2010年開始收樓以來,已有不少業主向物管反映過違建問題,物管也曾聯合開發商向小區業主發過《告知函》,向違建業主提出責令整改。但似乎收效不大,違建情況還是屢禁不絕,該工作人員稱,物管方對報建裝修的每一戶住戶暫留了2000元的裝修押金,向違建業主表示不整改將無法退還押金,『但只有個別業主進行整改。』她說。
部門:不自拆將強拆
昨日,南海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回復稱,關於穆天子山莊星河灣業主投訴反映佔用公共綠地及搭建問題,該局獅山分局曾多次聯合物業工作人員進行處理,並向涉嫌違建當事人派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其中有個別業主進行了整改。但也有業主不配合。
目前,獅山鎮城管部門已經成立專案小組立案查處,成立物業聯動機制,並跟進處理。此外,城管部門表示,將對認定為違建的業主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搭建,違建業主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將依法開展強制執行。
線索征集
公共綠地竟變私家花園,你所在小區的業主也如此『霸氣』嗎?如果你發現你周邊的業主也存在類似私搭『花園』的涉嫌違建行為,請撥打本報報料電話13827722000、0757-83121866投訴,請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買一樓送花園』靠譜不?
記者了解到,買一樓送花園這種『不成文』的條款,在佛山不少樓盤都存在。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買一樓送花園』這種情況在佛山樓盤銷售中十分普遍,尤其是別墅。最根本的原因是一樓往往特別難賣,因此開發商通過『贈送綠地』和超低價格的形式來吸引購房者,但綠地絕大多數通常只具有使用權,沒有產權證。『開發商通常會在一樓附近留出一塊地作為私家花園,購買一樓的住戶可以使用。』業內人士表示,相比之下,買別墅贈送花園的花園部分,一般具有產權證。
記者了解到,在樓盤銷售過程中,開發商為了能夠將一樓賣出去,通常會說『可以免費使用』、『贈送』等話語,但對於綠地的使用權究竟屬於一樓購房者還是全體業主所有並不明確,有不少購房者認為當初開發商許諾贈送,盡管沒有產權證,但屬於自家所有。
而實際上,沒有取得產權證,也沒有在合同上注明,綠地通常都是屬於公共的。因此,業內人士稱,『買一樓送花園』存在風險。
針對這種情況,律師藺存寶表示,小區樓房的面積除非是明確寫在合同裡,並且辦了房產證登記的面積,它是屬於房屋所有權人,其他的面積作為綠地、花園、道路都是屬於公用部分,按照法律規定是屬於全體業主共用。『作為開發商無權把這棟樓的公用面積單獨贈送給某一業主,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面上答應的贈送都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