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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蔡華偉
土地使用稅征管一直是我國當前稅收領域的難題之一,因為土地權屬、時間、面積等方面的信息復雜,少數企業利用信息不對稱逃避納稅義務,也給一些房地產企業囤積土地創造了便利。為此,國家稅務總局與國土資源部聯合開展了『以地控稅、以稅節地』試點工作,通過信息共享解決監管缺失的問題。這一措施能否從根本上堵住稅收征管漏洞,並促進土地集約利用?記者近日來到最先開展試點的山東省進行了調研。
『以地控稅』,信息比對讓漏管土地無處藏身
『地圖上這個藍色的區域就是潛在稅源,企業申報的宗地信息與實際數據不符,可能有漏征漏管的土地存在。』東營市地稅局的辦公室裡,稅收管理一科科長王琦正在電腦上使用稅收管理軟件進行著土地稅收比對工作,鼠標輕點每一個地塊,宗地編號、用途、所有權人、取得日期等信息一目了然,王琦很快找到了存在稅收問題的地塊。
在確認存在漏管問題後,王琦很快向土地所屬企業——東營市某石油機械制造公司發出了核查通知,根據電腦比對結果,該公司一宗1.4萬多平方米的土地未納入稅務管理。經現場核實,這家公司在稅務部門原有一宗土地進行了納稅申報,但對後來發生土地變更而新增的土地未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隨即對該公司進行了稅務處理,年增加土地使用稅4.4萬多元。面對稅務人員提供的完整土地資料,企業負責人心服口服,當即補繳了稅款。
王琦使用的就是東營地稅自主研發的『土地稅源管理系統』,它實現了將國土部門的土地信息定期收集傳送,並按稅務部門需要,以宗地為單位進行土地稅收信息的匯總統計,實現了宗地稅源的圖形化、信息化管理,讓稅務人員足不出戶就能完成對轄區內土地稅源的比對核查。
『以前我們掌握不了完整的土地信息,征管主要依靠納稅人申報,往往申報多少就是多少,就算進行現場土地清查,因為沒有權威資料而無法證明土地存在稅收問題。』東營市地稅局副局長楊永卿介紹說,長期的稅收實踐讓他們覺得,稅務機關要實現對稅源的全面規范管理,必須有權威部門的信息作為支橕,而國土部門詳細掌握著每宗土地的位置、面積、界限、權利人等信息,這使得兩個部門的合作成為必然。『與國土部門信息共享後,破解了以前征管信息不對稱問題,實現了「以地控稅」,通過對每宗土地的動態監控和實時分析,有效彌補了稅收征管漏洞。』山東省地稅局土地房產稅處處長王志波說。
據統計,2013年以來,山東各級地稅部門累計已與國土部門交換宗地信息87.3萬條,核查漏征漏管土地3.4萬多宗,增加應稅土地面積1.57億平方米,累計查補土地使用稅9.18億元。
『以稅節地』,閑置土地成本大幅提高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介紹說,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一種重要的財產稅,具有調節土地使用的重要作用。由於土地使用稅是按照土地面積每年征收的,意味著誰佔有土地時間長、面積多,誰就要多繳稅。在當前城鎮建設用地普遍緊張的情況下,土地稅收的及時征管,大幅提高了企業閑置土地、囤積土地的成本,能夠優化土地資源配置。
淄博市高青地稅局在一次土地信息比對中發現,轄區內一家紡織公司的一個地塊土地使用稅一直沒有繳納。實地查證發現,該企業的負責人在拿地後,從銀行獲取了貸款,隨後便跑路,導致土地長時間閑置。地稅部門將這一情況及時反饋給了國土等部門,由國土部門牽頭對該宗土地進行了依法拍賣處置,企業此前所欠繳的500多萬元土地使用稅也從拍賣所得中予以追征入庫。淄博市地稅局副局長趙德森介紹說,淄博市在應用土地稅源管理系統後,通過反向標注的辦法,將稅務部門掌握而國土部門沒有掌握的企業佔地信息標注在地圖上,國土部門可以及時掌握未批先佔、私改用途等違法用地信息,為土地綜合利用提供了數據分析依據。
『以前取得土地後,因為缺少稅收的成本壓力,覺得土地可以慢慢開發,現在開發越慢,稅收成本越高,就會想各種辦法盡快開發土地。』山東廣宇置業有限公司財務經理李輝亮告訴記者,土地使用稅得到及時征管,提高了房地產企業開發土地的積極性。
稅地協同有待進一步加強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2013年下半年開始,稅務總局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在全國17個地區開展了『以地控稅、以稅節地』試點,共發現面積不實或未申報的應稅土地14萬餘宗,增加應稅土地面積6億平方米,查補稅收56億元。17個試點地區查補城鎮土地使用稅超過上年該項稅收收入的10%,其中,浙江金華、青海西寧、陝西安康分別佔到本地區上年該項稅收收入的44%、42%、34%。
據了解,目前山東省全部17個地市均已應用了『土地稅源管理系統』,但是,要進一步實現稅地共贏管理,實現對土地稅收的全面有效管控,還需要統籌解決多個難題。
『目前除青島外,山東有8個市級地稅局取得了國土部門的電子地圖,效果較好,另外8個市級地稅局取得的則是非圖形化電子數據或紙質檔案,這些數據存在不完整、不規范的情況,難以實現宗地管理的全覆蓋、無縫隙管理。』王志波介紹說,由於國土部門宗地信息尚未實現省級集中,土地管理信息多數分布於各縣級行政區域,導致各級地稅部門信息采集方式、途徑和數據格式各不相同,影響了『以地控稅』的實施效果。
淄博市在工作中發現,國土部門信息中的土地權屬人名稱與土地稅源信息中的納稅人名稱二者不一致的情況很普遍,二者關聯匹配的成功比例不超過30%,需要人工建立關聯,而基層工作頭緒繁多,人力物力難以及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