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社發
羊城晚報記者趙燕華
10月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降低公積金門檻,包括取消數項收費,只要連繳6個月就能申請貸款,實行異地互認等,而最重要的是表態支持二次使用公積金!
該通知與上周末審議通過的廣州『最嚴公積金』新政似乎有多處抵觸:廣州新政明確公積金貸過一次不能再貸,除要求連續正常繳納公積金6個月公積金外,還要求本地人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兩年(含)以上,非本市戶籍累計繳存公積金三年(含);廣州目前雖然已與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東莞、肇慶等8座城市實現公積金互貸,但前提是滿足購房所在城市的購房及貸款政策。
業內人士指出,《通知》下發後,廣州的公積金政策恐要再調。但問題是,巧婦難為無米炊啊!
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回應稱,目前還沒看到三部門印發的這份正式文件,待下來後將認真研究,會對剛審議通過的公積金新政重新核對,如果其中有抵觸的地方,會堅決執行中央對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調整。
公積金中心表示,廣州前幾年曾進行過異地互認的探索,如由廣東省住建廳統籌、廣州公積金中心負責協調,與佛山等8座城市簽訂異地互貸協議,但未形成機制,待中央文件下來後再研究落實。
『這個文件應該是希望能達到全國任何一個城市都能互認,這在公積金中心系統應該不難做到。』滿堂紅研究部高級經理周峰指出,只要各城市的公積金管理系統是聯網的,對於特定的准買家,可以在大城市繳存公積金,再前往中小城市使用公積金購房,在購房成本上是可以得到有效節省的。問題是,周邊城市的公積金能否運用到廣州的市場,被購房者所用,決定權在廣州的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