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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歇後語大家應該不陌生:“鐵公雞——一毛不拔”,而與此“鐵器”相對的,就是傳說中的一頭聖獸“貔貅”。據說此生物光吃不拉,所以不少生意人都喜歡“請”來鎮店之用,寓意光賺不賠。好了,說完這兩個“奇物”就說說今天的話題:“廣州市公積金新政”。
這個“公積金新政”來得很突然,甚至匆忙,有人認爲它是趕在央行的房貸放鬆新政尚未在廣州落地之前,在未廣泛徵求意見的情況下,修改並嚴格收緊了廣州市公積金的提取,取消二次購房的公積金貸款。
我搜索了我能找到的公開資料,得知“當時有大約四成的人士表示反對此舉”,但贊成的有多少,棄權的有多少,在一個怎麼樣的環境中投票或取樣,有多少調查樣本,都是些什麼人蔘與表態;這些人的意見是否能代表我們處理自己財產的方式……我無從得知。
我所知道的是,對於這個新政本身,持反對意見的市民真的不少;對於新政推出的程序,持質疑態度的市民更多。這種重大決策的推出,連個廣而告知的程序都沒有,就這麼直接決定、審批了;公示、聽證會、諮詢徵求意見,這些步驟都沒見到,就出街執行了。作爲公積金的儲戶,我們難道沒有權利知道我們的錢怎麼被處置,被誰或者哪個部門處置嗎?
記得當年推出公積金時的宣傳,是擺出了“我爲你好啊!我幫你存錢買樓、租屋、裝修……”的姿態的。在運作初期,爲了吸引大家參與,還多次有意無意地透露“以後公積金可以用於買車,圓大家一個汽車夢”。好了,搞了十幾年之後,我們的存款已經有了一定積累,當我們想提取自己的勞動所得,想提取自己的錢買房或改善居住條件的時候,卻收到一萬個理由告訴我們不可以提取!買樓想交個首期都不能批出款項,提取自己的錢還要指標、要拼運氣,就連救命的時候都不能提取!這明明是我們自己的錢,爲何提取要這麼麻煩呢?而且,這邊廂滿肚子牢騷還沒解決,那邊廂依舊要按規定繼續月月上交!
有人用“強盜”去比喻這次新政的做法,其實我是不同意的。因爲強盜是會承認自己在搶的,而這個規定不但沒有承認自己有問題,還要你乖乖接受“自己辛苦存的錢,改名叫‘公積金’之後就不算我的錢了,不能隨便取,還要繼續交喔”的道理。
交警抄牌,都會寫清楚根據什麼條例的第幾條,作出什麼處罰。我們的錢拿不到,也麻煩給個原因說明好嗎?莫非這裏面有些原因是我們這些儲戶不能、不用、不該知道的?彭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