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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迫於房貸壓力,駕駛摩托車出沒於建築工地、企業辦公室,專門盜竊筆記本電腦,作案20餘起。10月12日,記者獲悉,臨朐警方經縝密偵查,根據獲取的案件線索,成功將男子抓獲歸案。
2014年3月8日,臨朐縣東城街道朐山路一塑膠廠辦公室被盜筆記本電腦1臺、手機2部。4月3日,臨朐龍山一設備製造廠辦公室被盜筆記本電腦3臺。9月13日,臨朐一小區售樓處被盜筆記本電腦2臺、數碼相機1部……
自2014年3月份以來,臨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和轄區派出所連續接到多起報案,東城街道、龍山等地企業及建築工地辦公室多次發生筆記本電腦被盜案件。因被盜電腦多爲工作用電腦,涉及資料存儲等信息,盜竊案件的頻繁發生,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臨朐縣公安局展開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取相關監控錄像比對,民警確認該系列案件爲同一名男子所爲,嫌疑人30歲左右,騎一輛踏板摩托車,作案時帶頭盔。
偵查人員根據發案的地域和範圍,會同龍山治安辦等單位對東城、龍山、山旺等地的相關人員開展了摸排調查,尤其將有盜竊前科和騎踏板摩托車的年輕人作爲偵查重點。臨朐縣山旺鎮某村29歲的男子張某某漸漸浮出了水面。經瞭解,張某某以前在淄博市打工時因盜竊被公安機關處理過,平時騎一輛踏板摩托車,體貌特徵與作案嫌疑人相吻合,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迅速對張某某的活動軌跡展開調查,9月28日,民警在張某某家中將其成功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對盜竊筆記本電腦作案20餘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張某某平時無正當職業,2013年在家人的幫助下在縣城某小區購買了住房,因無錢償還貸款便產生了盜竊的念頭。張某某將作案目標對準了建築工地和企業辦公室,利用單位日常人員流動複雜、疏於防範的特點,趁中午前後無人之機,騎摩托車盜竊筆記本電腦,自3月份以來,連續作案20餘起,盜竊筆記本電腦30餘臺及手機、照相機等物品一宗,涉案價值10萬餘元。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將電腦全部銷贓於淄博市一廢舊電腦收購人員。
10月12日,記者從臨朐警方獲悉,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記者趙磊通訊員賀超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