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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單上顯示小區車位有些是出租給了外來人員
『這是我們小區的車庫,業主都不夠用,為啥還要出租給外人?』昨日,南岸區華竹花園小區的部分業主十分不解。業主敬先生說,小區部分車位被物管出租給了外面的人,而小區業主還有30多輛私家車沒地方停放。
30多輛業主私家車
停不進小區車庫
華竹花園一期已入住10多年,住有近300戶居民。小區有兩個物管,一個負責衛生、治安,一個負責車庫的管理。
根據規劃,作為配套設施的小區地下停車位共有127個。出於實際考慮,劃線停車位只有98個。其中物管自留10個停車位,還有8個作為臨時停車使用。也就是說,真正能夠讓業主停放車輛位置只有80個。
業主敬先生今年上半年買了輛私家車,他找到物管公司,希望能夠在小區停車場裡租一個位置。『物管說車庫沒有位置了,需要排隊等待。』通過了解,敬先生得知,小區停車位一直很緊張,有的業主已經等好幾年了。
迫於無奈,敬先生只好每天將車停在小區周邊。他說,如果回來晚了,周邊佔道停車位很難找到,只能停到很遠的地方。據最近統計,該小區有30多輛私家車在小區車庫沒有停車位。
10個車位租給外人
多次協調承諾停租
上個月,有人貼出告示,要想小區車位。『一個車位賣價高達17萬元。』敬先生說,業主們都認為價格太高。與此同時,物管將每個車位的租金漲到400元/月。於是,雙方產生爭執和僵持。為緩和矛盾,當地社區居委會也介入調解。
重慶晚報記者通過小區物管和南湖社區居委會了解到,2007年10月,華竹花園一期開發商因為債務問題,當地法院將地下車庫抵押拍賣給了一名姓徐的自然人。負責車庫管理的凱達物管公司就是徐先生委派的。
南湖社區居委會張書記說,社區聯合當地街道、房管局、物價局等部門協調過4次以上,凱達物管公司承認有10個車位出租給了外人,但稱車庫屬於私人產權,他們受徐先生委托,想租給誰就租給誰。
昨下午,凱達物管公司劉華經理告訴記者,小區的確有10個車位出租給了外人。『當時業主私家車很少,小區車庫車位長期供大於求,為增加收入,開發商將部分車位租給了外人。』2007年底凱達物管接收車庫後,這些車主續租。劉華說,這10個承租人也同意遷走,正另尋車位。
19個沒劃線車位
堅持用來臨時停車
張書記說,物價局表示,車位租金漲到400元/月,根據車庫收費標准,該車庫只要不高於600元/月,都在合理范圍內。
敬先生說,凱達物管公司給社區稱,該小區只有98個車位是不正確的,因為實際上使用的車位有117個。『有19個車位沒有劃線,但物管也讓車輛停放,而且作為臨時停車,不辦月租。』敬先生等業主認為,小區車庫是小區的配套設施,應當辦理月租讓業主使用。
對於沒有劃線、但作為臨時停車的19個停車位,凱達物管公司劉華說,可以全部讓業主使用,但只能作為臨時停車,不能辦理月租。『這是出於運營成本考慮。』據稱,該小區臨時停車,每2小時內收費3元,每天最高20元。
目前,敬先生已將情況反映給了南湖社區。張書記稱將上報區房管局等相關部門,爭取協商解決此事。
老小區停車難很普遍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走訪了渝中區兩路口花園大廈、桂花園新村等小區,發現停車難已成普遍現象。
兩路口花園大廈始建於上世紀90年代,車庫門前有『本車庫只停月票車』字樣。物管人員說,目前小區不接受外來人員辦理車位。他說,小區有400多住戶,但只有105個車位。
在桂花園新村門口,一個露天停車場停著多輛轎車。工作人員稱,兩路口桂花園新村建於上世紀80年代,當時沒有規劃車位,現在小區有50多輛車,街道將門前這片空地改造出20多個車位來停車,但還是不能滿足業主需求。
業主有權優先使用小區車位
據了解,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明確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律師魯磊稱,如果開發商與業主沒有特別約定,小區車位作為小區配套設施,屬於業主共有,理應由業主享受服務,開發商必須優先滿足小區業主使用。
魯磊說,如果遇到小車車位租給外人等情況,建議小區業委會和物管協商,協商無果後可向相關部門投訴或采取法律手段解決。小區物管將車位拿出作為臨時停車,也應在優先滿足業主需求的基礎上纔行。如果將多數車位拿出來作為臨時停車而導致業主無法停車,雙方協商無果情況下,業主可通過業主委員會更換現有物業公司。
重慶晚報記者熊志翔劉潤見習記者趙幫清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