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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市民周女士經朋友介紹,通過鑫錦盛房產盛世豪庭店看好一套房子,並交了3300元的中介費。這套房子始終未交房,周女士只好退房,但是索要中介費成了難題。
『要中介費快兩個月了,中介公司總是讓我們等著,到現在也沒有退還。』周女士向記者反映,房產中介總是以種種理由推脫。年初,市民周女士在城區尋找房源准備結婚,經朋友介紹,她將找房子的事情委托給了鑫錦盛房產盛世豪庭店,希望找到一套稱心的房子。沒過幾天,該房產中介便在萬錦國際小區找到了一套房子。
『當時我和房產中介的一名業務員去看了房子,感覺房子還不錯,價格也很合適,並且首付比較低,因此我便同意購買。』周女士說,到了房子那裡纔知道,這套房子是開發商委托給另一個中介公司銷售的,對方稱很快就能辦理手續。於是,周女士便交了兩萬元的訂金,並簽了購房意向合同。『其實,我有點不太放心,便詢問如果房子辦理不下來,訂金能否退還?代理銷售房子的中介說,房子辦理不下來就給退還訂金。』
『這套房子是鑫錦盛房產中介公司幫著找的,我在與代理銷售房子的中介簽訂合同的同時,還向鑫錦盛房產中介公司支付了3300元的中介費。』周女士告訴記者,只要能買到合適的房子,支付幾千元的中介費算不了什麼。
『購房意向合同是在今年5月份的時候簽訂的,可等了一個多月,房子並沒有交給我,代理銷售房子的中介稱房子備案撤銷了,需要等一段時間纔能交房。』周女士對記者說,她又等了十幾天,到了7月份的時候,她還是沒有等到交房,於是向代理銷售房子的中交索要兩萬元的訂金,對方很痛快地就答應了。
周女士認為,她沒有將這套房子買下來,意味著鑫錦盛房產(盛世豪庭店)介紹房子沒有成功,對方理應退還3300元的中介費。當時她向該中介公司索要多次,對方始終沒有退還中介費。
『從7月份,我們一直在要求中介公司退還中介費,對方總是推脫。』周女士的母親王女士無奈地說,房子沒買上,還搭進去3300元。隨後,王女士拿出當時支付中介費的收據,上面明確寫著交款時間是『2014年5月25日』。
『前幾天,我去這家中介公司要中介費的時候,給我們找房子的業務員說,一部分費用處理關系了,只能退還2800元,並且退款的申請已經交到公司總部,過幾天就能退下來。我覺得無所謂了,只要把這2800元退給我們就行。』王女士對記者說,她和女兒又等了幾天,仍沒有等到該中介公司退款的消息。
『為了此事,我不光是給總公司打了電話,要去找過他們總公司的負責人,始終沒有結果。』王女士無奈地說。12號上午,記者和王女士來到該中介。為其辦理業務的業務員表示退回中介費需要將申請材料報給總公司,經公司領導簽字,纔能退款。(記者叢書瑩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