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圖為建築氣派的『社會福利院』大樓。
日前,陝西吳起縣政府一工作人員來信反映,近年來該縣置中辦、國辦要求停止新建樓堂館所的相關規定於不顧,投資數億元大興土木,先後建起了林業培訓中心、黨校、社會福利院等一批豪華辦公場所,這些場所有的改變了用途,有的巧立名目。特別是新建的政績工程『彩虹橋』,兩邊直對著山,基本上是個死橋,很少有車輛行人通過,造成了嚴重浪費,當地群眾戲稱『斷頭橋』。
相關部門避而不談
接到來信後,記者來到了吳起縣,就群眾反映的問題分別走訪了林業培訓中心、黨校、社會福利院,查看了新樓房的建設情況和內部設施,其宏偉、豪華程度令人咂舌。為了弄清事實真相,記者先後采訪了該縣住建局、財政局、土地局等部門,不是領導開會不在,就是對情況不清楚,要麼需經過縣委宣傳部同意,對記者提出的問題遮遮掩掩,避而不談。
新建的『社會福利院』大樓前是一個很大的廣場,與黨校等部門新建的豪華辦公樓遙相呼應,室外工程已進入收尾階段。記者從一樓一直走到12樓,詳細查看了各層的部局及設置情況:該樓外觀宏偉,有5部電梯,內部裝修豪華,每層有30多個房間。一樓中間為接待大廳,東邊為婚姻登記處,西邊為殘疾、民政、低保等辦事大廳;二、三樓為餐廳,有幾十個包間和大廳,有些包間的桌椅已經擺好,大廳裡也堆滿了桌椅,有些包裝還沒有打開,三樓兩個房間放滿了『鑽石牌』床墊;4樓至9樓像賓館一樣設置的標准間,房內有衛生間、床頭燈,現在全空著,還沒有擺放床等家具;10樓殘聯有5個辦公室,其他房間也空著;11樓是民政局辦公室;12樓為活動中心,兩邊的門鎖著。
投資不符中央規定
早在2007年,中辦和國辦就聯合下發通知:今後一律不再審批黨政機關新建、改擴建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建設項目,也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用於部門、地方所屬的現有這類設施或場所的維修改造。各級黨政機關要積極推進所屬接待設施或場所經營管理的社會化進程,實現與所屬部門徹底脫鉤。
吳起縣政府投資建設的這一豪華場所,不論是福利院還是賓館,都不符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的相關規定。這樣的建築在該縣並非一處,還有已建和在建的林業培訓中心、黨校等一批豪華辦公場所,這些項目為何會頂風而上,是通過什麼程序立項的,資金來源如何?
文圖綜合《陝西日報》、《延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