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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濟南公廉租並軌政策正式出臺。自2014年起,濟南市將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爲公租房,原廉租房租金補貼改稱爲租賃住房補貼。
1日,記者從濟南市委、市政府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關於明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出臺。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長姜秀傑說,推行“公廉並軌”的目的在於增加羣衆在房源選擇上的空間和自由度,加強對原廉租住戶的退出管理,優先解決城市收入較低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並軌後的公租房政策主要體現了“公廉並軌方便羣衆、差別化保障低端保起”兩大特點,內容包括申請範圍、申請方式、分配標準、分配原則、租賃期限、租金標準、物業服務費標準、政策銜接等八部分。
與此前的公租房准入條件相比,此次政策進一步規範了准入條件。要求外來務工人員在申請時提供《濟南市居住證》。並軌後的公租房實行差別化租金和物業費。根據政策精神,公租房保障羣體根據不同收入層次享受不同保障待遇。因此,《通知》將租金和物業費標準劃爲四類。在以往的基礎上,新增了兩類標準:六區戶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濟南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的,以及低於60%的,租金標準分別爲同地段、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業費分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70%和80%繳納。
根據市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濟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爲35648元,50%爲17824元,60%爲21389元。
此外,並軌後的政策實現了新老政策的有機銜接。還同步對原租賃住房補貼政策進行了調整,主要是降低了准入門檻,增加兩個檔次的補貼標準。
記者瞭解到,各縣(市)區、開發區和產業園區、駐濟單位、各類社會組織等投資集中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爲其管轄範圍內的住房困難職工,具體申請條件和分配方案參照本通知自行確定,並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