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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昔日“第一高樓”啓德國際金融中心角色發生轉變,因開發商資金鍊斷裂,今年2月,啓德國際金融中心土地及在建項目被法院拍賣。隨着該項目的“改嫁”,衆多購房夢碎的業主,也將啓德置業推上了被告席。
近日,歷下法院密集宣判50餘起購房業主訴啓德置業案,業主均被判勝訴。法院要求啓德置業返還業主之前所交認購款,並賠償相關利息。這部分業主中,返還認購款最高的數額達到525萬元。
購樓業主:花525萬購樓,4年過去了寫字樓還沒影
市民楊某,是衆多起訴啓德置業的業主之一,訴狀中楊某稱,2012年,其與啓德置業簽訂了兩份啓德國際金融中心認購協議書,併爲此支付了525萬元款項。後經瞭解,啓德置業早在2011年就因涉及重大訴訟,其項目所佔用的土地已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但啓德置業向原告楊某隱瞞了這一重要的事實。近期,由於啓德置業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啓德國際金融中心項目所佔用的土地及所有地上物均被法院強制拍賣,啓德置業已無法履行雙方之間的協議書,導致協議目的不能實現,原告爲此訴至法院。
歷下法院查明,2010年8月,楊某與山東一家置業有限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4套寫字樓,支付了234萬餘元。後因該置業公司違約,向楊某退款104萬餘元,剩餘130萬元轉作了啓德國際金融中心的信譽保證金。從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楊某又陸續通過支票方式、從他人處轉讓等方式,向啓德置業支付信譽保證金,加上之前的130萬元,合計525萬元。隨後,楊某、啓德置業分別簽訂啓德國際金融中心認購協議書。協議書顯示,楊某向啓德置業定購了經十東路啓德國際金融中心地塊超1000平方米的房屋。
法院一審判決,解除原告楊某與被告啓德置業簽訂的啓德國際金融中心認購協議書。啓德置業自該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楊某返還認購款525萬元。另外,啓德置業還應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楊某支付相關利息損失。
啓德置業:已成“國家失信被執行人”
如今在百度輸入“山東啓德置業有限公司”這一關鍵詞,立即會出現醒目提醒:該公司由於失信,已被列入國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即坊間俗稱的“失信者黑名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此規定於當年10月1日施行。這意味着全國法院將建立“失信者黑名單”制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該司法解釋的出臺,旨在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促使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歷下法院近日所集中宣判的50餘份以啓德置業爲被告的判決書中均顯示,被告啓德置業早在2011年就因涉及重大訴訟,其項目所佔用的土地已被濟南中院查封,但啓德置業向衆多購房者隱瞞了這一重要的事實。
相關證據顯示,啓德置業早在2010年10月,以8億元的價格在濟南拿下了三宗土地,地塊規劃建設四棟超高層建築。其中的主體建築高達318米,曾被譽爲將是“濟南第一高樓”。但該項目後續進展緩慢,由於未能取得預售許可證,啓德置業都是以認籌的形式回籠資金。
由於山東一家投資公司對啓德置業涉及債權本息9億多元的追債,今年2月20日,濟南中院依法對啓德置業名下的涉案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進行了公開拍賣,經過79輪激烈舉牌競爭,北京一房企最終以15.6億元競得。
隨着地塊被拍賣,昔日被矇在鼓裏的衆多業主,也發現購房“夢碎”。向啓德置業主張債權的200餘件訴訟案件涌入了歷下法院。法院整理髮現,相關訴訟案件內容涉及返還購房信譽保證金、購房認購款、設計規劃費、施工工程款、宣傳資料印刷費等,標的額大的近1000萬元、小的幾千元。
【律師提醒】
購商品房,市民一定要看“五證”
今年5月,市民馮某訴山東啓德置業有限公司商品房預約合同糾紛一案,雙方一致同意自願解除之前簽訂的協議書,啓德置業向馮某返還信譽保證金40萬元,馮某放棄利息請求。該案也成爲“濟南第一高樓”索賠第一單,爲其餘案件快速解決起到了示範效應。
據事後調查,儘管啓德置業在之前售樓過程中漏洞百出,卻仍有不少業主上當受騙。許多業主在購房時並未查看開發商的相關證件,甚至有的業主明知五證不全依舊選擇購買。他們還曾樂觀地認爲,如此大的工程不會出現問題。
有濟南律師就指出,市民在購房時,一定要查看房地產開發商的“五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證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只有五證齊全的商品房,市民纔可放心購買,否則一旦發生糾紛,結果可能讓業主追悔莫及。
【新聞回放】
啓德的“前世今生”
【2010年10月】
山東啓德置業有限公司以8億元的價格拿下了三宗土地。該地段位於濟南東部CBD核心地區,規劃建設四棟超高層建築。該項目之所以將被拍賣,緣于山東鑫海投資有限公司對山東啓德置業有限公司的追債,涉及債權本金8.45億元、到期利息1.06億元以及逾期利息。
【從2010年10月開始】
鑫海投資委託銀行向啓德置業發放貸款,啓德置業以三宗土地使用權爲貸款提供了抵押,貸款總額共計8.45億元。貸款分三期發放,期限都爲一年,年利率15.6%。貸款中的1.15億元,用於啓德置業繳納土地競買保證金。借款到期後,啓德置業未能按約定還款,僅支付64.78萬元利息。鑫海投資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啓德置業償還鑫海投資借款8.45億元本金及利息。同時鑫海投資有權對啓德置業三宗土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2014年2月20日】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啓德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涉案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進行了公開拍賣,最終以15.6億元的總價成交。
【2014年5月】
50餘起購房業主訴啓德置業,追討購房款本金以及本金所產生的利息。近日,歷下法院密集宣判50餘起購房業主訴啓德置業案,業主均被判勝訴。法院要求啓德置業返還業主之前所交認購款,並賠償相關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