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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領劉小姐:我在廣州租房自住,想提取住房公積金,請問需要哪些材料?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覆:滿足職工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要求的市民,申請提取時每次均需提供下列資料:1.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複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覈對);2.房租發票複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覈對);3.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覈對);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5.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承租人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一份;6.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另請留意:根據《廣州市國土資源房管局關於啓用房屋租賃網上備案證明的通知》(穗國房字〔2014〕130號),市國土房管局定於2014年3月1日起啓用房屋租賃網上備案證明,原租賃合同上加蓋“備案專用章”和“註記章”的操作停止,不再執行。因此,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租房提取所需資料調整如下:1.2014年3月1日後辦理租房備案的,職工每次提取需提供蓋“備案專用章”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式樣詳見發至各經辦網點的紙質通知),原“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不需再提供,其他資料不變,按原規定執行。2.2014年3月1日前辦理租房備案的按原規定執行。 (注:《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註明“該合同予以註記備案”的不予提取。)
信息時報記者郭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