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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開發商要求要將1.5萬元維修基金和契稅交到中介公司手中,否則無法辦理房產證。業主們沒想到,時隔4年,房證依然遙不可見,而當初交的維修基金和契稅仍在房產中介手中,根本就沒有上交。『我現在急著用契證辦戶口遷移,可中介那邊卻沒把我的契稅上交稅務部門,為什麼我的錢要在中介那裡白放四年?』昨天,市民張先生向沈陽晚報、沈陽網反映,他們小區1000多戶居民都有著和他相同的經歷,希望中介扣他們的錢能早些上交,並早日辦下來房產證。
意外四年了,契稅維修基金還在中介
2010年,張先生以貸款的方式購買了位於渾南區營城子大街璟悅香灣F期的一處商品房,面積134平方米,共50萬元。張先生與開發商簽完商品房買賣協議後,開發商告訴他,要想順利辦下房貸和房產證,前提是必須得把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交到名為『鑫盛騰』的房產經紀有限公司。張先生雖然覺得不合理,但考慮到沒有別的選擇,就按照開發商的要求,將維修基金和契稅共計1.5萬元交給了中介。
今年8月25日,張先生家裡打算戶口轉移,找到當地的派出所。辦戶籍的民警告訴他,要想遷移戶口,如果沒下來房產證,可憑借契證、商品房買賣發票等手續辦理。在張先生的意識裡,自己早在四年前就已交完了契稅,如今取得契證應是非常容易之事。可當張先生到地稅部門查詢纔知道,地稅部門根本沒收到他的那份契稅。隨後,張先生給鑫盛騰中介打電話諮詢時纔知道,他交了四年的契稅和維修基金,根本沒往上交。
質疑千餘人錢未上交,存哪去了?
張先生找到鑫盛騰中介方面討要說法。但鑫盛騰中介的工作人員卻告訴他要耐心等待,他們正在辦理中。『錢都交了四年了,還讓我耐心等待,我還要等到什麼時候?』張先生告訴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中介那邊還告訴他,如果他實在等契證等得著急,就自己先去稅務那邊把契稅交上,然後再找他們報銷。『我都交了一回契稅了,憑啥讓我再去墊付?』
張先生回家以後感覺不甘心,就向小區其他業主打聽情況。沒想到,意外得知和他有相同情況的業主竟有1000餘人。『按1000人算的話,就算平均每個人契稅和維修基金計1萬元,也有1000萬元了,這可不是個小數目,這些錢沒上交,究竟存到哪裡去了?』
昨天下午,記者隨同張先生一起來到位於鐵西區的鑫盛騰中介。一位姓丁的工作人員表示,契稅和維修基金確實沒有上交,目前都存在一個『聯名保證賬戶』裡。至於『聯名保證賬戶』的歸屬,丁先生剛開始說是銀行的賬戶,後來又表示自己也說不清,讓記者撥打他們老總的電話詢問。但昨天下午,該老總的電話卻始終無人接通。
顧慮這筆巨款放中介,風險極高
張先生表示,1000萬元不是個小數目,這筆錢即使是放在銀行存定期或投資理財,也將會有一筆不菲的收入。張先生說,這麼大一筆錢在中介放著,風險極高。
對此,鑫盛騰中介的丁先生表示,他們公司在鞍山、鐵嶺等地都有分公司,在沈陽是數一數二的大公司,而且公司還做著其他業務,非常有保障。『你想,我們家不光是代理璟悅香灣一個盤,不僅是1000多人,還有許多盤,那收上來的錢都以億計算,如果我們老總想卷款跑,早跑了,我們不是沒跑嗎?』丁姓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正在申請房產證,目前也沒有什麼好辦法,只能是耐心排隊等待。『我們按正常手續應該一年就能辦完房產證,但中間因為開發商跑了,所以就擱置了,導致現在這些錢也沒上交,房產證也沒辦下來。』
開發商強迫業主
將錢交給中介是違法
遼寧良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振革表示,開發商強制業主將契稅和維修基金交給房產中介,本身就是違規和違法的。按照要求,維修基金要交到房產部門,而契稅是要交給地稅部門的,除非業主自願委托,否則其他機構無權代收。根據我國《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脅迫對方接受自己擬定的合同條款,買房人是否委托房地產商或其委托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做出決定。『如果是開發商強迫買房人將契稅和維修基金交到他們指定的公司,或到他們指定的公司代辦房產證,並收取一定的代辦費,不僅不合理,也不合法。』
李振革認為,買房人將錢交到房產中介公司同時存在極大風險。『如果房產公司卷款潛逃或破產倒閉,再討要這些錢將十分困難。』李振革建議,買房人應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起訴開發商和房產中介,盡快將錢討回。
沈陽晚報特別報道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