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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時報訊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近日印發執行《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的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等“三定方案”。
根據《規定》,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是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登記和組織指導土地調查、統計、遙感監測、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的職能部門。
司(局)內設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信息處、調查處、監測與統計處6個處。24名人員編制包括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局長)1名、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1名、副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副局長)2名、處長6名、副處長3名、其他工作人員11名。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