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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將投入運行
●農房也被納入登記範圍,不動產登記將實現“城鄉統一”
●我省正在籌備成立不動產登記局
醞釀多年,今年邁出實質性步伐
8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共6章30條,公衆可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寄信函、發電子郵件等方式在9月15日前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由於不動產登記涉及千家萬戶,幾乎和每個人密切相關,《意見稿》一露面就立刻引起了廣泛關注。“房產拋售”、“房產稅”、“以人查房”等等與此相關的話題也在網絡上大量出現。
事實上,不動產登記受到關注由來已久,制定相關法規的呼聲也是多年不斷。
不動產登記在我國經歷了較長時間的醞釀。早在2007年,頒佈實施的《物權法》就明確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但7年來,受到不動產登記領域的“多頭管理”、利益和職權分配等難題阻礙,統一登記進度十分緩慢。比如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工作2010年就已啓動,但進展並不順利,至今500個城市住房信息聯網工程依然“難產”。
直到2013年3月底,幾乎中斷的“統一登記”開始驟然提速,“出臺並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被定爲2014年重要任務。去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
今年以來,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步入快車道。
3月,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確定用3年時間在中國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4月,國土資源部成立不動產登記工作領導小組。5月,不動產登記局正式掛牌。6月,針對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的研究設計正式啓動。
同時,不動產統一登記推進也從中央層面向地方“落地”。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7個省區市明確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負責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龍江、山東、湖北、江西5省已經正式建立不動產登記聯席會議制度,遼寧、黑龍江、廣東、四川、北京5省市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領導小組。有報道稱,江蘇等省份已宣佈設立不動產登記局,啓動實施對不動產登記職責的整合。
今年3月,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要用4年左右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具體的時間表是,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
這次《意見稿》的發佈意味着我國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邁出實質性的步伐。
8月19日,記者從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瞭解到,目前我省也正在籌備成立不動產登記局,並已經制定相關方案等待省裏審批。隨着《意見稿》的發佈,也會加快推進有關工作的進度。
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等等,合併到一個部門登記
目前,我國涉及不動產登記的部門超過10個,其中包括國土、農業、林業、住建、漁業、海洋等,呈現多頭管理的狀態。實際操作中,不同部門採取不一樣的標準,這些標準不可避免存在相互“打架”的地方。由於不能共享信息,導致不動產登記的效率大幅降低,出現一些漏洞。
《意見稿》明確了登記機構,具體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確定一個部門爲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從目前各省市區的實踐看,也多是參照中央,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通過聯席會議機制整合職權,掛牌成立不動產登記局。
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將打破條塊管理的方式,“多頭管理”終結,相關信息按照統一標準來採集。
這意味着以往羣衆辦理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等各種證件,只需到負責統一登記的機構——不動產登記局辦理即可。
房產是最受人關注的,但不動產並不限於房產。依照《意見稿》規定,辦理不動產權利共有10種,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這幾乎囊括了我國居民生活生產中所涉及的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信息實現聯網,開徵房產稅有了基礎
在沒有實現統一登記之前,不動產登記分散在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土地、住房等基礎性信息幾乎是一筆糊塗賬。比如至今沒有一個部門能說清全國到底空置多少房屋,查住房空置率只能靠“查水錶”、“數黑燈”等最原始的方法。
不動產統一登記將會有助於監管部門掌握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基本情況。信息互聯後,決策部門就可以摸清家底,在未來的土地使用和規劃方面做到科學安排有依據。完成統一登記後,多部門可以共享信息,可實現原本無法實現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