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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說,2011年7月1日起,濟南市開始施行《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企業應當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供便利。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企業阻止或變相阻止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在企業信用檔案中予以記載。
如果購房者在買房子時發現這種行爲,可撥打81959351電話舉報。
此外,該負責人提醒,購房者在買房前可登錄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在“公積金可貸樓盤查詢”一欄,瞭解相關樓盤能否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