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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省限時出臺物業收費管理新政策的最後一年,各地都在加速研究出臺當地的《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收費標準。記者從煙臺市物價局瞭解到,煙臺市物業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相關收費標準將出臺,對此,煙臺市物價局、煙臺市住建局再次面向社會徵求意見。
在2013年初,市物價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先後2次通過市物價局網站,全文刊登了“實施辦法”和相關收費標準徵求意見稿,並召開了3次物業企業負責人座談會。通過各種方式、多種渠道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共收到修改意見和建議150多條。對這些意見和建議,在經過一年多的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進行了全面吸納,對徵求意見稿和收費標準認真斟酌、反覆修改,形成了“擬定徵求意見稿”。現通過煙臺市物價局網站和主流媒體,再次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如果您有什麼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反映,網站網址:煙臺市物價局網站wjj.yantai.gov.cn。徵求意見熱線電話:6281073(收費管理科);郵箱:ytwjjztz@163.com">ytwjjztz@163.com">ytwjjzt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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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只負責制定市區區域內的政府指導價
物業收費標準
“擬定徵求意見稿”中,擬定的煙臺市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將電梯運行費合併到物業服務費項目中,不再單設電梯費。本次的定價原則遵從四個方面。
首先按物業等級確定收費標準原則。《山東省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規定,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由低到高分爲一、二、三、四、五級,收費標準按照物業服務等級相應確定。
其次,煙臺在制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方案時,主要參照濟南、青島、淄博3市的標準進行,確保與兄弟城市相協調。
第三,參考行業成本確定收費標準原則。根據統計部門公佈的物業行業平均工資和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測算,2004年至2013年煙臺市物業行業平均成本增長幅度爲58.4%。
第四,《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制定。”這裏指的前期物業服務費,是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要最終實現市場調節,必須通過業主大會及其業主委員會自治來實現。這次制定物業收費標準時,市級只負責制定市區區域內的政府指導價,各區負責組織實施。
在擬定的煙臺市市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中,還重點提到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按照服務與收費相對應的原則,不存在享受電梯服務可能的電梯起始層、起始層以下無物業的住戶,一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扣減0.43元/月·平方米、二、三、四、五級物業服務收費扣減0.45元/月·平方米(電梯運行檢測費、維護及小修費、電費)。
第二,交付後空置1年以上的住宅,物業服務費減收,按照《煙臺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其中有電梯的,在扣減0.15元/月·平方米(電梯運行電費)後,再按《實施辦法》規定減收。
第三,玻璃幕牆清洗的頻次、標準,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協商約定,費用另行結算分攤。
此外,擬定煙臺市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格浮動幅度爲:上浮不超過15%(含),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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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收費標準
地上車位使用費,不超過地下車位租賃費的一半
“擬定徵求意見稿”對煙臺市區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收費標準也做了相關規定,定價方案主要分爲四個方面。
一是擬定市區地下共用車庫車位租賃費和停車服務費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
二是擬定市區佔用地上業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小型汽車車位使用費收費標準(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經半數以上業主同意,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在不超過地下車位租賃費標準50%的範圍內合同約定。
三是擬定市區佔用地上業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小型汽車“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基準價格爲25元/車·月,上浮不超過15%,下浮不限;須經半數以上業主同意方可執行。
四是擬定小區臨時停放小型汽車停車收費標準。除爲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提供配送、維修、安裝等服務和消防、醫療救護、執行公務等車輛免費停放外,其他車輛停放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不收費,超過2個小時的,可適當收費。實行計時收費的,超過2小時的,超出部分每小時1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日收費累計最高不超過10元;實行計次收費的,每次2元。
另外,目前市區地下共用車庫內的車位銷售價格一般爲8-12萬元/車位之間,10萬元左右的價格佔大多數,按照70年分攤爲119元/車·月;按目前銀行存款利息,1年息3.25%和最高5年息4.75%計算,分攤到每月每車位分別爲271元/車·月和396元/車·月。將本息累計分攤,分別爲390元/車·月和515元/車·月。在擬定車位租賃費時,要統籌考慮車位租售的比價關係。(記者李凝通訊員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