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之內,盜遍大半個潛江,專挑政府企業辦公樓下手。上週,潛江市法院對秦某作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秦某生於1969年,潛江市人,小學文化,農民。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間,秦某駕駛一輛紅色兩輪摩托車,攜帶手電筒、彈簧刀等作案工具,採取翻牆入院、撬門、撬鎖等手段,先後在張金鎮、熊口鎮等15個鄉鎮、辦事處及管理區偷盜政府企業辦公大樓。兩年間,作案25起,共盜得現金59390元和價值90925元的物品。=(記者陳鵬、通訊員熊昊、張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