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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收費縮減至4項、部分項目可減交“基礎設施配套費”、50平方米及以下的廉租住房可免交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成都市日前出臺建設項目一站式收費辦法,以簡化建設項目報建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投資環境。
新出臺的《成都市建設項目一站式收費管理辦法》要求,凡在本市主城區及高新區範圍內新建、改建和擴建各類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單位和個人,需交納的建設項目費用由原來的5項縮至4項,即建設項目報建費、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同時,50平方米及以下的廉租住房,市政府指定機構組織建設的面向社會公開發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可免交該辦法涉及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新的管理辦法也明確,部分項目可減交建設項目報建費中的“基礎設施配套費”,包括社區工作用房和醫療、衛生防疫機構等的業務用房等項目,只需交納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