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京消息首次對全國土地財政“家底”的大審計將於近日開始,兩個月後,審計報告將披露各地土地領域的權力尋租和腐敗現象。這將是首次全國性土地管理工作審計,其中土地出讓金的問題最爲民衆所關注,大審計被寄予醫治地方“土地財政”的期望。(《山東商報》8月17日)
媒體和輿論之所以把此次全國土地財政審計稱爲“大審計”,一來範圍大,此次審計是全國性的土地財政大摸底,審計範圍一直下到縣級;二來規格高,由國務院牽頭,時間跨度大,審計範疇廣,涉及部門多。
土地財政“大審計”的新聞出籠後,大多數普通老百姓,不但對這次“大審計”給予厚望,而且對“大審計”的背後,還有四個“小期盼”:
第一,“大審計”要做到“大公開”和“大透明”。既然這次波及全國的“大審計”,就應當做到公開透明,通過當地網絡與電視等載體公佈審計進程與結果,這不僅有利於公衆監督,也有助於審計人員不搞暗箱操作。
第二,此次“大審計”要掀起審計風暴,揪出一批土地“大老虎”。根據此前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情況和各地方的整改通報來看,在前三輪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有20個省份發現了房地產業腐敗,佔比達95%。所以,希望此次“大審計”不能徒有虛名,讓喝土地財政“血”的腐敗官員,以及土地交易過程中的權力尋租官員,一一“大亮相”,讓腐敗現象無藏身之地,並受到法律的嚴懲。
第三,土地出讓金用途之謎應解開。現在只知道土地出讓金“取之於農,而用之於城”,城市變得日新月異,農村依然破舊不堪。因此,對這次“大審計”過程中,土地出讓金的“用途”——包括它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都應該予以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
最後,審計被寄予醫治地方“土地財政”的期望。根源在財權與事權的嚴重不相匹配上,用比較通俗的話講,地方政府的事多而錢少,因而纔對“第二財政”戀戀不捨。國家站在財稅的視角,來理順中央與地方財稅與事權,加快費改稅的進程,啓動稅收制度變革,使地方政府擁有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權,從而回歸到市場監督者和“守夜人”的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