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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初,位於蓮花橋附近家佳鄰超市由於拖欠房租、水電等費用被物業要求停業。員工們“帶薪休假”歸來後卻發現,超市老闆已經不知所蹤。
物業方面表示,目前已經和另一家超市談好了合作,對於家佳鄰超市拖欠的工資,物業方面也願意承擔,只是擔心員工們拿到拖欠的工資就離開了,因此決定按月分三次發放以達到留人的目的。
超市突然歇業
老闆不知所蹤
半年前,包括張先生在內的60多人應聘到家佳鄰超市工作,工資從2500元到3000元不等,期間工資一直正常發放。但是今年的7月9日,物業突然貼出公告,指出超市拖欠物業房租、水電、能源等費用,因協商無效,做出讓超市歇業的決定。
張先生說,在得知物業讓超市歇業後,超市老闆當即表示員工先回家帶薪休假,等解決了這些問題之後,再回來上班。誰知當員工再次返回商廈地下二層時,卻得知超市老闆已經不知所蹤的情況。
“我們當時特別着急,撥打了超市老闆的電話,卻發現根本打不通了,我們這60多個員工7月份的工資加起來將近15萬,要不回來怎麼辦呢?”張先生說。
物業接手之後發工資成問題
正在大家一籌莫展的時候,部分員工覺得此事是由於物業封超市引起,物業也應該負一部分責任。當物業負責人聽說超市員工的情況後,表示願意支付他們7月份的工資。一位員工說,物業通知大家要在此處再引進一家新的超市,答應這些員工可以繼續留下來工作,並和員工簽訂了合同。
“8月1日,我們接到物業的通知去上班時,發現物業把我們這些員工分到了北京某超市各個地區的分店,那些地方離我們住的地方很遠,由於我們剛去,什麼活都讓我們做,而且7月份的工資也沒有發給我們。”張先生說,最近已經申請了仲裁,現在正在上交相關材料給相關部門。
目前,海淀區仲裁已經接受了仲裁申請,其中有些員工是單獨申請仲裁,最後會考慮將這些仲裁案件合併審理。
新超市暫未開
靠工資“留人”
北青報記者聯繫了物業的負責人萬先生,萬先生說,確實與那些超市員工簽訂了合同,“家佳鄰超市當時註冊資金是200萬,他們的負責人之後又投資了將近1000萬與我們簽訂的合同,我們封閉家佳鄰超市是因爲得知超市老闆挪用了其中的600萬在外註冊了一家新公司,卻不願意支付拖欠物業的相關費用。”
萬先生說,物業已經談好了入股一家新超市,由於各種因素,8月底或者9月初才能進駐商廈,所以先給這些員工安排了某超市的分店工作。對於7月份的工資遲遲未發放的問題,主要是擔心一次性發放會導致超市員工拿錢了就不在這邊工作了,所以商量的是一個月發放一千,分三個月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