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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助於推動全國房產的住房信息聯網,爲房產稅的全面徵收提供條件
備受關注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面紗終於揭開,8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條例”),暫行條例明確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對此,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爲,暫行條例的發佈將會提速房產稅的全面擴圍,同時對於建立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也具有積極意義。
在此次發佈的暫行條例中,最受市場關注的不動產就是房產,一位業內分析師表示,房產是市場最關注的焦點問題,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使房產底數徹底陽光化,爲房產稅的開徵打下基礎,這也是杜絕囤房的有效措施,必將大大促進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的探索和建立。
中原地產研究部總監張大偉對此表示認同。他說,如果不動產登記系統能夠建立,房產稅的推進將會明顯加速。因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助於推動全國房產的住房信息聯網,爲房產稅的全面徵收提供條件。目前,許多大中城市已完成房屋價值評估系統建設,如果不動產也能夠統一登記,那麼房產稅的推進將消除主要技術障礙。
暫行條例規定10類不動產權屬納入登記。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同時明確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在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方面,暫行條例規定,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同時,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交易等信息應當實時互通共享。此外,國土資源、公安、民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