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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李先生通過一家中介代理機構預訂了2張前往馬爾代夫的機票,並將2萬多元的賓館住宿費用全額支付給了旅遊代理公司,並簽署了行程單。可在賓館辦理入住登記時,李先生卻被告知根本沒有預定過房間。旅行中介也聯繫不上。
李先生回滬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四處尋找當時與他簽訂合同的曹小姐。但當他找到中介門店時,卻已經是人去樓空。通過網絡,李先生加入了一個QQ羣,有將近400人的受害者同他有着相似的遭遇。
經查,犯罪嫌疑人曹某“山寨”了華新國旅的招牌吸引客戶,並通過網絡渠道招攬消費者,在客戶與旅行社之間兩頭忽悠騙錢,造成遊客交了錢卻無法入住賓館;旅行社出了機票卻收不到票款。
承辦人在辦案過程中以承辦檢察官的真實身份加入QQ聊天羣中,瞭解被害人情況。最後,400個被害人,在檢察機關的審慎覈查下,無一遺漏。而對於犯罪金額的確定,承辦人通過遊客簽訂的行程單、銀行匯款/支付寶轉賬證明、雙方在QQ上的聊天記錄三者相互印證,充分說明銀行匯款與合同約定之間的牽連關係,以此證明了通過網絡進行交易的合同金額,最後確定了300多萬元的鉅額騙款。2013年12月9日,楊浦區法院判決曹某某因犯詐騙罪獲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0萬元。
那麼,如何正確選擇旅行社,避免陷入“皮包”公司的騙局呢?首先,在諮詢過程中,消費者要注重旅行社本身專業程度的考量,通過面對面的交流來判斷對方是否可信。其次,在做出最終決定之前,消費者可以通過實地走訪、登錄工商局官方網站等方式,對該旅行機構的註冊情況、經營範圍等進行查詢,以防落入黑中介的陷阱。另外,在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時,務必對條款明細,特別是格式條款進行仔細覈對,及時發現對方口頭承諾中的漏洞,用契約責任的約束來維護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