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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一則“女子欲從紀委‘撈夫’被騙千萬元”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在詐騙案情之外,這名女子丈夫的身份與其鉅額“撈人費”來源成爲更大疑問。
記者日前從安徽省紀委瞭解到,其夫名叫張和平,系安徽一房地產商,之前因涉及貪腐案件被“協助調查”,目前已被查處。
近年來,從犯罪富商到落馬高官,不斷有“撈人被騙”荒誕劇上演,也曝光了形形色色的“掮客”、“裝家”。專家認爲,正是執法腐敗與制度漏洞,才刺激受騙者“前仆後繼”、行騙者“層出不窮”。
丈夫張某
安徽一房地產商
行賄10萬元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致國家損失2162萬元
近期,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一起案件引起社會關注。一名姓王的女子,其夫張某於2011年年底被安徽省紀委帶走“協助調查”,爲“撈夫”,她託朋友認識了自稱“跟安徽很多領導很熟”、“能擺平紀委”的北京男子任鵬宇,並按任要求付給其1460萬元“撈人經費”,但丈夫卻未能如期“出來”。後經法院審理,任鵬宇以詐騙罪被判刑。
據安徽省紀委辦案人員介紹,王姓女子的丈夫名叫張和平,是安徽一房地產商人,上世紀90年代後期從阜陽來到合肥,在合肥高新區買了兩塊地搞開發。
2012年前後,張和平因涉及合肥高新區城管局原副局長馮夏等人的貪腐案,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也正是在此期間,張和平的妻子王某在外發生了“撈夫被騙”的事。
2013年初,馮夏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張和平的一些涉案事實也隨之浮現。原來,張和平之前在合肥高新區購買的兩塊地,用途爲綜合用地,爲變更成住宅用地,張和平於2001年找到當時在合肥高新區管委會土地管理中心工作的馮夏,馮違規爲其變更後,收受了張和平的10萬元“感謝費”。兩人的權錢交易,使張和平少繳了土地出讓金,卻給國家造成2162萬餘元的鉅額損失。
安徽省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協助調查”期間,張和平行賄、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偷漏稅費等違法行爲被查實。此後,張和平被司法機關判緩刑,追繳違法所得、稅金並罰款,合計逾億元。
“撈夫”案
疑雲
1460萬元“撈人”鉅款來源於何處?
丈夫是什麼身份,因何“進去”?
背後是否隱藏着更大的腐敗行爲?
近年撈人騙局
據去年9月審理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行賄罪、非法經營罪一案披露,在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授意下,爲給被調查的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減輕罪責,丁書苗及女兒侯軍霞“找人活動”,被騙走4400萬元。
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在得知中紀委專案組進駐安徽,對自己進行調查後,立即打電話籌錢託人“活動”,結果被一夥自稱能“擺平中紀委”的騙子騙走200萬元。
受騙者迷信“權錢” “裝家”大多收錢不辦事
“撈人被騙”的事件,近年來並不鮮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爲,這種級別的官員被騙,表面上是“病急亂投醫”,但根本原因是其內心深處相信權力與金錢可以超越法紀,只要花錢就能逃脫處罰。而形形色色的行騙者、“權力掮客”,正是利用這種心理,把自己包裝成“上面有人的人”“接近權力的人”,或冒充領導祕書、高幹子弟,或自封“高人”“大師”,其中一些精於“造勢”“佈局”的人,被民間戲稱爲“裝家”。
不過,“裝家”大多“收了錢不辦事”。如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的一份調研顯示,2008年至2013年該院辦理的十幾起“撈人”詐騙案,一半以上的詐騙分子未辦理任何請託事項,其餘的也僅是側面打聽案情。像收取了王懷忠120萬元“活動訂金”的侯萬青等人,並沒有進京活動,而是將錢私分。丁書苗耗資4400萬元的“撈人效果”,也讓劉志軍“很不滿意”。
相比之下,近期“女子撈夫被騙”事件中的行騙者任鵬宇堪稱“敬業”。安徽省紀委辦案人員回憶,任曾幾次與其聯繫,試圖影響辦案,有一次甚至尾隨工作人員闖入紀委辦公區,被發現並勸離。
執法人員濫用自由裁量權刺激“撈人交易”
專家分析,長期以來在司法領域出現的一些腐敗現象和“撈人成功案例”,放大並刺激了“撈人交易”的發生。
據一位司法界資深人士介紹,之所以能“撈人成功”,是司法處置環節中的多處漏洞被利用,典型的表現是執法人員濫用自由裁量權的腐敗行爲。如在打架鬥毆這類刑事案件的處理中,辦案人員在傷情認定、是否立案等方面存在一定空間。
在查處職務犯罪的過程中,量刑的幅度標準還有待進一步規範和細化。如貪污10萬元以上就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同時自首、立功、退贓等從輕處罰情節認定的標準也很寬泛。
而在監獄執法環節,監獄對服刑人員的減刑和假釋也有“建議權”,一些監獄幹警即利用在認定“悔改”或“立功表現”方面“做手腳”,使行賄服刑人員早日“被撈出獄”。
竹立家分析,類似“撈人”案例,是一種“公共權力私有化”的表現,也表明權力運行的透明、對權力的監督和約束不夠。新華社記者徐海濤、張紫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