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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1日電據成都市財政局網站消息,為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四川省財政廳將自今年7月至12月底,對按政策規定發放首套房貸款的金融機構,按實際發放貸款金額的3%給予財政補助。
根據通知內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財政廳關於穩定經濟增長的十條財稅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居民家庭購買基本住房,促進全省建築業和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四川省財政廳決定,從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對金融機構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轄區內首次購買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貸款,且貸款利率不超過(含)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機構實際發放符合條件貸款金額的3%給予財政補助。(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