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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指出,房地產稅立法的主要原則應更多是基於遏制房地產投資需求的考慮,而不是調節財政收入。
“房地產稅的立法前期需要明確稅種的標的,目前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剛剛開始起步,而這個平臺至少需要四年才能完成搭建,所以預計在2018年左右,房地產稅的立法才能真正落地。”億翰智庫中國上市房企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化東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日前,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會議討論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會議決定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之後再推進相關法律修改工作。
“目前,不動產登記最關鍵的是制度頂層設計,技術並不存在問題,一旦頂層設計完成,推進的速度將會很快。”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不動產登記本身並不是房地產調控,目的也並非反腐,但這一政策是房地產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節調控轉變到存量環節調控的重要標誌性事件,對市場的影響將非常大。
對於房地產稅的立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表示,該中心和財政部、稅務總局正考慮將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的可行性,現在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基本上也是按照這個方向在制定草案。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明確要求,“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對此,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指出,三中全會的表述是加快房地產稅立法,立法先行,在立法沒有完成之前,預計房產稅試點不會再有跟進,現在可以進一步觀察立法怎樣展開。
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針對投資性炒房,只有對存量房徵房產稅纔有效果。
“對於房地產稅立法的主要原則,應更多是基於遏制房地產投資需求的考慮,而不是調節財政收入。”張化東認爲,目前,在房地產的開發環節和交易環節徵稅,我國的稅種已經比較完善,房地產稅的立法主要是把保有環節納入其中。而從當前上海和重慶兩地對房地產保有環節徵稅的效果來看,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額遠不能替代房屋營業稅和土地出讓金。
“根據我們測算,如果全國10%的房屋按照其原值在保有環節徵稅,那麼每年增加的全國財政稅收僅爲770億元,而目前平均每年的房屋營業稅爲2000億元,土地出讓金更是高達3萬億元。”張化東指出,“所以,即使在保有環節全面徵稅,對於市場影響並不是非常大。”
賈康表示,在可以預見的歷史階段,中國住房保有環節上的稅收調節不能簡單照搬美國的普遍徵收模式,而是必須強調只調節高端。
從我國現行稅制來看,主要存在重複徵稅,稅基窄,稅負不公,規模小,計稅依據不合理,配套制度不完備等突出問題。
對此,倪紅日表示,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對土地徵稅,按照土地的面積來計稅徵稅;房產稅是對房產徵稅,按照房產原值進行徵稅。這兩個稅種一旦合併即可實現“房地合一”。
單純放鬆限購難使房地產突圍
-三金
就目前通過“鬆綁”限購來刺激房地產發展的情況看,單純地去放鬆限購併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房地產市場的供需不平衡的狀態。而放鬆限購也只是在短期內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刺激,使需求面出現短期的爆發,不過由於目前市場對於房地產整體的表現預期是看弱的,所以這種單純的放鬆限購也難以激發房地產市場的火熱行情,房地產市場的低迷或許進一步持續。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進行了討論,並且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之後再推進相關法律修改工作。與此同時,國務院也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這兩項基礎性措施的出臺或許將對日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產生更加長遠的影響。
不動產登記包括房產等不動產的登記,這是未來房產稅徵收以及房地產交易的重要憑證,因此不動產登記制度,尤其是住房信息聯網對房地產市場將帶來巨大的影響,並且也會與日後樓市的調控政策緊密相關。
至於戶籍制度改革,則會讓更多的農戶進城,也就意味着城鎮住房需求的增加,這將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發展。
筆者認爲,不動產登記制度與戶籍制度改革對於房地產市場將會是一個長效機制。從長期來看,這兩項制度都是作爲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基礎性工作,當兩項制度逐步完善和細化之後,將對房地產市場帶來更深入的影響,並且將會理性地推動房地產市場的發展。
餐後
甜點
樓繼偉:加快房地產稅立法
適時推進改革
-本報記者朱寶琛
財政部黨組書記、部長樓繼偉日前表示,要推進增值稅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加快資源稅改革,建立環境保護稅制度,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全面修訂稅收徵管法
7月30日,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樓繼偉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要重點推進三個方面的改革。第一,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建立透明預算制度,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完善財政結轉結餘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加強債務規模控制,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完善稅收制度,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推進增值稅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加快資源稅改革,建立環境保護稅制度,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全面修訂稅收徵管法。
第三,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形成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
雙管齊下助推城鎮化進程
專家稱,不動產登記條例與戶籍制度改革將會沿着統籌城鄉、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道路前行
【開胃菜】
-本報記者丁鑫
日前,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五方面對戶籍改革提出具體要求。
業內專家表示,不動產登記與戶籍制度兩項工作是對推進城鎮化發展的基礎性工作,也是極爲重要的一個環節。“雖然戶籍改革制度只是體制當中的一步棋,但是卻是一步很重要的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諮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未來要想實現提高我國城鎮化率的目標,首先,在戶籍管理制度上就應該採取比較突破性的變革,也就是取消人爲劃分農戶與非農戶的戶籍制度,這也是對未來進一步統籌城鄉,更好地實現城鄉公共服務的具體化、均等化工作所做的基礎性、鋪墊性的工作,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王軍表示,對於即將出臺的不動產登記條例,主要是爲了能夠更好地掌握我國房地產市場最爲基本的一些信息和情況而進行的統計方面的工作。同時,也爲下一步包括官員財產申報、房產稅的開徵做好基礎性工作,如果這些基礎性數據和相關信息我們沒有掌握和構成一個體系,那麼所有有關城鎮化工作的進行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中投顧問房地產行業研究員韓長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不動產登記制度和戶籍制度改革是城鎮化發展的鋪墊。城鎮化體現在城市人口占總人口比例的增長,對於農戶成爲市民,落戶城市,首先需要解除其後顧之憂,保障其宅基地、田地、林地以及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只有這樣農民纔會安心進城,這需要不動產登記制度來完成。戶籍制度改革則有利於完善入城農戶社保、醫保以及教育等,是進一步讓農戶能夠平等的享受權利。
“總而言之,不動產登記與戶籍制度改革對於城鎮化的進一步改革和深化是一項奠定基礎、促進改革深化的工作,並且也是順應發展規律的一項工作安排。”王軍強調,接下來,不動產登記條例與戶籍制度改革將會沿着統籌城鄉、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道路前行,未來或將陸續出臺與城鎮化發展相關的配套措施來進一步推進城鎮化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化。(見習記者喬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