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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裝修好新房子,準備結婚,還沒住進去,馬桶冒出的污水就把地板和傢俱給毀了。”
下沙名城湖左岸小區的餘先生爲此找上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兩家卻推來推去。無奈之下,他將這兩家單位告上法庭。
新房的幾十萬元裝修
打了水漂
餘先生的這套房是去年買的,LOFT結構,分上下兩層,發生污水倒灌的馬桶是二樓衛生間的。
“裝修前發生過一次污水倒灌,物業來修好了。”因爲那次沒造成太大損失,餘先生也沒放在心上。
裝修完畢,陸續添置好傢俱,又發生了第二次污水倒灌。
“那次,我一進屋,就聞到令人作嘔的氣味,二樓衛生間地上全是糞便等髒物,污水一直流到臥室,地板出現鼓脹、局部上翹,牀腳和桌椅出現破損,連一樓的天花板也被泡壞了。”餘先生說,他的愛人看見新房如此慘狀,當場氣哭了。
餘先生把情況反映給物業公司,並找人來清理了房間。
事後,餘先生估算了一下,被損毀的地板和傢俱最少值三十萬元左右。
物業公司:
應該找開發商索賠
物業公司也爲此事大倒苦水。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說,他們定期對小區的排污管道進行檢查和維護,並沒有發現什麼問題。
“如果是小區的主管道阻塞,不可能只有他一家出現污水倒灌,應該是他自家的管道有問題。”該工作人員說,物業一般只負責小區公用區域設施管理和維護,而餘先生家裏的下水道問題應由他自己負責。
“就算真是管道有問題,也應該是開發商的責任,證明當初的設計不合理,有缺陷。”該工作人員認爲,物業公司已盡到了責任,餘先生應該找開發商去索賠。“我們幫他聯繫過開發商,雙方也協調過,當時說好開發商賠七萬五,後來卻沒了結果。”
開發商:
業主裝修不慎導致污水倒灌
對於下水管道存在設計缺陷的質疑,開發商並不認可。
“我們是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設計的,施工中也不存在問題。”開發商拿出了房屋的建築設計圖紙說,“要是設計有問題,別人家也應該出現污水倒灌,不可能只有餘先生一家。”
開發商懷疑,污水倒灌和裝修有關,“裝修時一不小心,就可能對房屋結構和管線造成影響。”
對於開發商的說法,餘先生很氣憤。“照這個說法,裝修前就出現過一次污水倒灌,該怎麼解釋呢?”
餘先生認爲,物業和開發商在互相推諉,逃避責任,於是將兩家告上法庭。
法官:
先調解,調解不成進行專業鑑定
負責此案的肖法官認爲,此案關鍵要看污水倒灌由何種原因所致。如果原因是開發商未進行合理的管道設計,則由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排污管道的維護,沒有依照《物業服務合同》所規定的進行,導致業主損失,則物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現在還在調解階段,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就要找專業部門來鑑定,等鑑定結果出來,才能最後確定責任在哪方。”(記者楊漸通訊員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