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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有文保志願者來到被責令復建、現已基本完成的金陵臺參觀,發現遠遠不是原貌復建,模樣相差很大。有人認爲金陵臺復建警示意義大於建築意義,也有人認爲復建就應該原汁原味,不打折扣。(7月29日《信息時報》)
復建警示意義大於建築意義
金陵臺被拆的前後經歷吸引了很多關注,讓更多人關注到了歷史建築保護這一領域,還催生了後來《廣州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的出臺。因此,金陵臺的復建本身就具有標誌性的意義。至於復建與原貌差距大不大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況且歷史建築修建年代久遠,當年的建築材料、建築技法今天未必能原樣複製,要苛求和原建築每一個細節都一模一樣是不可能做到的。與其糾結這些建築與原建築有多少相似度,不如深刻認識金陵臺復建的警示意義,這遠遠大於其建築本身的意義。有了金陵臺事件在前,今後人們再碰到類似的歷史建築,開發建設都應當謹慎爲之。有人建議在金陵臺前立一塊碑,寫明其被拆復建前後的經歷,給後人以警示,這更能強化金陵臺事件的教育意義。一個金陵臺被拆了,更多的“金陵臺”若能得到保護,善莫大焉。(張漲)
形神全無“復建”不能收貨
去年年底,廣州市名城委對金陵臺復建提出了幾項具體要求,包括在原址上力求按原尺度原貌復建,儘量採用原材料、原構件、原工藝,在風格上反映原有建築風貌。如果以這一要求來看如今展現在大家眼前的“新”金陵臺,距離“收貨”標準可能還相去甚遠。連形似都達不到,遑論古香古色、原汁原味的神似?如果說能不能做到修舊如舊是個能力問題,尚且有技術方面的制約,連最起碼的外形相似都做不到,這就是一個態度問題。考慮到政府已給出具體復建要求,這可能還是一個法律問題,不容敷衍。全城關注的金陵臺被複建得“阿媽都唔識”,這無疑起到了很壞的示範效應。有關部門理應一追到底,只有盡最大可能恢復原樣,才能讓其他建設單位意識到保護歷史建築的嚴肅性。(章門仁)
復建後不能活化更是浪費
金陵臺復建不僅要看外形是否相似、用料是否有出入,更要有長遠眼光來謀劃歷史建築的活化。客觀地說,金陵臺在被戲劇性地拆掉之前,並沒有現在這麼大的名氣,其審美功能和文物價值,也只有小部分專業人士或者建築愛好者才懂得欣賞。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可能並沒有覺得金陵臺有多“威水”。這正說明歷史建築的保護不該機械地僵化保護,而是要想辦法活化聚集人氣,使其具有新的價值。比如佛山、上海都有新天地項目,就很好地結合了歷史元素和現代產業,吸引了很多商家、遊人。金陵臺復建之後,除了關注其外形外,更應該關注有沒有引入一些適當的業態,使其重新煥發生機。如果只是建好了就晾在原地無人問津,這纔是更大的浪費。 (張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