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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爲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現就調整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1、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
2014年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爲職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年度全年稅前總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年終績效獎勵和各種津補貼)除以12之金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最高不超過長沙市統計局公佈的2013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2013年度長沙市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699元×3,即14097元)。
2、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4年度長沙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爲單位和職工各8%-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此範圍內自行確定。
3、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乘以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即月繳存額=月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201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爲3384元(計算公式爲:4699×3×12%×2=3384元)。超出部分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計入個人當月工資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二、辦理程序
1、各單位認真填寫《長沙住房公積金2014年度單位繳存基本情況申報表》和《長沙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統計表》(一式兩份,可在中心網站“下載中心”下載或到就近管理部窗口領取,網址:www.csgjj.com.cn),並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相關資料至鐵路分中心、各管理部進行信息覈對。繳存單位基本信息和繳存人基本信息有變更或與住房公積金業務信息系統信息不一致的,應按相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已在我中心設立了繳存賬戶的職工均不能再開立新的賬戶,只能辦理轉移合併手續。
2、單位填寫《長沙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統計表》時,已使用“網上公積金”系統的單位,可在系統中直接下載職工相關信息,未使用“網上公積金”系統的單位,由單位專管員執本人身份證,自帶U盤到鐵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業務窗口拷取職工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