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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上門女婿馮先生住進岳父母房屋後贍養二老22年,不料今年遇拆遷,岳父母要將房屋收回,他和妻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近日,密雲法院受理了此案。
馮先生稱,其岳父母共生育兩個女兒,他的妻子田女士是長女。1991年,他和田女士結婚。同年年底,夫妻倆與其岳父母簽訂分家贍養協議,約定岳父母家的正房四間,正房西邊兩間由馮先生夫婦佔用,東邊兩間由岳父母佔用,百年後歸馮先生夫婦佔用。口糧田由馮先生夫婦耕種,每年向二老交小麥和玉米各500斤。馮先生夫婦從1992年1月開始每月向二老交錢25元。家裏欠外債由馮先生夫婦還1400元。
馮先生稱,簽訂協議後,他承擔了岳父母欠下的外債,也對二老盡了贍養義務。現在適逢新農村建設,居住的房子要拆遷,岳父母爲了給小女兒安置別墅,要求他和妻子搬離分家單上分給他們的房子,故起訴要求確認上述房屋歸他和妻子所有。
馮先生的岳父母辯稱,分家時並沒有分給大女兒和女婿房屋的所有權,只是讓對方佔用。房屋的所有權仍歸他們,現在房屋拆遷,二原告應將房子還給他們。
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