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商報訊(記者孫麗朝實習記者姜鑫)按照中央規劃,到2015年將在全行業完成營改增,這意味着佔到地方財政收入約30%的營業稅將徹底取消,未來這一缺口怎樣彌補一直是各級地方政府擔心的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專家組組長倪紅日在昨日“新常態經濟與財稅改革方案實施高端論壇”上透露,中央有可能通過調整增值稅的分配比例,培育消費稅和房地產稅作爲地方主體稅種等方案來解決這一問題。
倪紅日表示,即將公佈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已經確定了要“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體穩定”的原則,營改增之後,佔到整個地方本級稅收收入50%的營業稅被取消,改爲中央拿75%、地方拿25%的增值稅。爲了緩解營改增給地方收入的變動,現在採取的權宜性辦法是把營改增的部分依然作爲地方性收入,而沒有作爲共享稅進行分成,但這只是個暫時的處理辦法,下一步還是要進行變動。“改革過程中,必須考慮如何給地方穩定的、可持續發展的稅源。現在有兩個思路正在討論之中,一是將增值稅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擴大地方的分成比例;第二是在培育地方稅的時候重點考慮兩個稅種,一個是消費稅,現在消費稅是由中央在生產環節徵收,未來可能將一部分品目挪到零售環節徵收,稅收交給地方;另一個是房地產稅,房地產稅的立法現在人大進行起草草案,房地產稅改革過程中,起碼會將現行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稅收歸地方所有。”
倪紅日強調,這些思路現在都在醞釀和討論過程中,還沒有確定詳細的方案。最後,有可能是這幾個方案綜合考慮,就是增值稅要調整,消費稅和房地產稅也要進行改革。“幾個方面一塊兒搞,不然堵不上地方財政因營改增而產生的缺口,上萬億呢。”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也表示,財稅改革推進過程中,要給地方看得見摸得着、有一定支撐力的稅收來源。他建議,消費稅中佔較大分量的煙、酒、燃油等可以先改爲零售環節徵收,並劃撥給地方財政。
此外,賈康透露,在財政系統內部討論中,消費稅的改革除了有彌補地方財政作用外,也在進行稅種本身的優化設計,一些有高端奢侈品特徵的商品,如私人遊艇、私人飛機,對資源環境產生不好影響的商品,如電池,也要納入到消費稅的徵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