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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拆遷“不吃虧”,海門小夫妻找來並不熟悉的“遠親”蔡某,讓他幫忙打點一下。孰料,蔡某利用曾臨時受聘於某鎮拆遷辦的“職位便利”,藉着爲小夫妻倆購買平價房的名義,先後26次向他們實施詐騙,所騙得的28萬多元全被他揮霍一空。日前,海門市人民法院宣判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家中拆遷,向“遠親”求助
海門小夫妻小朱和小呂在海門某園區開了一家小型理髮店,在做生意期間結識了一名老太太,她稱自家與夫妻倆算得上是遠親,並稱自己的兒子蔡某在某鎮拆遷辦上班,今後如果有什麼事可以直接聯繫他。
2012年4月,小朱家的房子遇到馬路拓寬,需要拆遷3間房。爲了不吃虧,夫妻二人撥打了蔡某的電話。面對小朱夫婦,蔡某誇誇其談,稱可以通過內部價爲他們拿到一套平價房。
沒過幾天,村幹部爲了拆遷的事情通知大夥協商,小朱家需要繳納3萬元拆遷費。當天,蔡某與拆遷辦的人討價還價,把拆遷費還到了2.8萬元。這讓夫妻倆對他十分信任,並拿出1800元交給蔡某送予拆遷辦的人“意思意思”。
2012年6月,蔡某稱平價房已經定下來了,小呂遂交給他3000元訂金,卻並沒有拿到收據。沒過多久,“平價房”到了預交房款的日子,小朱和小呂又按照蔡某的要求在一週內給了他1.5萬元。此後,蔡某又先後以請人辦理房產證、請村裏書記幫忙辦證、一次性交清拆遷款等爲由,騙走小朱夫婦2.8萬元。爲了應付接二連三的款項,小朱夫婦甚至讓家人向各方親戚朋友借了錢來交給蔡某。
由於不知道政府補貼的拆遷房什麼時候造,夫妻倆尋思着能不能將其換成現房。蔡某稱,通過“關係”,不僅有現房而且還是別墅。但因爲別墅面積大,需要補差價。小朱夫婦考慮後,表示願意補差價。很快,兩萬元又被蔡某騙走了。就像上了賊船脫不了身一般,小朱和小呂不斷地湊錢給蔡某。一直到2013年9月中旬,仍矇在鼓裏的小朱夫婦已經被蔡某騙走超過28萬元。
良心發現的“開發商”揭真相
交了這麼多錢,卻從沒看到過房子。去年9月底,蔡某經不住小朱夫婦的多次追纏,只能帶着小朱一家去“看房子”。蔡某帶着他們在工地上瞎轉悠,謊稱房子還在建。當小朱提出要進去看時,蔡某又以房地產公司的人沒空等理由敷衍拒絕。
逐漸感覺不對勁的小呂堅持要查購房發票的底賬,蔡某將一個“開發商”的號碼給小呂,讓她對證。“開發商”將夫妻倆約出來,自稱姓陶,是蔡某讓他冒充房地產公司的。“我在電話裏聽說你們買房子賠上老本,感覺事情不對。我懷疑蔡某可能在騙人,你們小心被騙!”小朱夫婦聽後,立即報了警。
很快,海門警方鎖定了蔡某。經審訊,蔡某交代自己曾在某鎮拆遷辦呆了半年,之後一直以開黑車爲生,平時喜好賭博開銷頗緊,小朱夫婦的出現,讓他慢慢生出了惡念。而詐騙得到的現金,已全部被他揮霍掉。今年4月,海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海門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歷經兩次庭審,海門市人民法院於近日宣判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同時,繼續追繳蔡某犯罪所得贓款人民幣28萬餘元,發還給被害人小朱、小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