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了讓大兒子安心給自己養老送終,劉大爺夫婦將一套房產無償贈與長孫。可事後,因認爲兒子沒有履行贍養義務,劉大爺夫婦又起訴孫子要求解除贈與合同。近日,房山法院城關法庭經審理,駁回了劉大爺夫婦的訴訟請求。
孫子被訴想起爺爺贈房
接到劉大爺夫婦的訴狀,法官立即與被告劉鵬飛(化名)取得了聯繫,被傳喚到法院的孫子劉鵬飛一臉茫然。看完訴狀,他才隱隱約約想起兩年前的一個晚上,爸爸劉萬里(化名)說爺爺奶奶的房子想過戶給他,要他明天一起去一趟公證處。
拿着劉大爺夫婦提供的贈與合同的公證書,法官並沒有發現合同中有要求兒子劉萬里履行贍養義務的條款。於是,爲了徹底查清事實,法官依法追加了劉萬里作爲被告參加訴訟。
劉萬里告訴法官,八年前,父母曾因贍養問題將他們兄妹四人起訴到法院,後來在法官的主持下,二老與四兄妹達成一致意見:每人每月給付父母贍養費300元。但從這件事之後家庭關係更加僵化了,兄妹們都很少回家看望父母。由於自己是老大,住的又離父母最近,再加上退休在家,所以經常去看望父母。父母生病住院也基本上都是他在照顧,相比其他兄妹自己與父母關係走得還算近。時間長了,父母的心自然慢慢偏向了大兒子,並決定把另外一套房子過戶給他作爲補償。不過,劉萬里承認當時他確實曾答應要爲父母養老送終。
無暇顧自己爺爺想收房
因爲兒子結婚需要新房,劉萬里就跟父母商量,希望直接將房屋過戶給孫子劉鵬飛。劉大爺夫婦爽快地答應了兒子的要求。
後來,劉鵬飛結了婚,也順利地住進了新房,還生了一個大胖閨女,可問題也隨之產生。劉萬里夫婦開始天天圍着孫女轉,去父母那裏的次數逐漸減少。劉大爺夫婦的身體卻一天不如一天,時刻需要人照顧,見不到大兒子的他們便產生了解除合同的念頭。於是,才一紙訴狀將孫子告上法庭。
房屋難收回贍養另起訴
審理中,關於“如何養老送終”,劉大爺夫婦和兒子劉萬里有着不同的理解。劉大爺夫婦認爲兒子應該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擔負所有費用,而劉萬里則認爲除了支付兄妹平分的每月四分之一的贍養費外,經常去看望父母,生病時照顧父母就算是盡到了義務。最終,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也沒能形成一致意見。
最終,法官經審理後認爲,劉大爺夫婦與孫子劉鵬飛之間的公證贈與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其間並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情形,故應屬有效,且雙方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該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不應再被解除,故駁回了劉大爺夫婦的訴訟請求。而關於贍養一事,因合同中沒有約定,雙方事後亦未能形成一致意見,因此可另外起訴解決。晨報記者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