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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廖鵬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曾多次強調,確保公平分配是關係我國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敗,更是可持續發展的“生命線”。但是,不少地方民生保障工程依然亂象叢生。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十二五”時期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項非常艱鉅而又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採取多方面的措施去解決,包括加強經濟建設以增強物質基礎、加強政治建設以改善民主環境、加強文化建設以滿足精神需求、加強社會建設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等。
針對借保障房分配進行變相福利分房的現象,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切實防範並嚴厲查處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變相福利分房和以權謀私行爲,切實糾正將保障性住房違規出售、轉借、出租或轉租、閒置、改變用途等行爲。
爲了增加透明度,各地想了很多辦法,包括搖號實行全程電視直播,邀請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人代表等現場監督,公證人員全程公證,有的地方還推行街道民主評議會,加強羣衆監督。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始終置國家民生保障體制於不顧,爲了“政績”,盲目追求“數據”,繼而肆無忌憚,鋌而走險,大勢造假,挑釁社會主義公平正義,踐踏民生保障體制,導致鉅額保障房款被“放飛”。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審計署公佈了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該公告顯示,安居工程資金管理和建設運營不斷規範、總體情況較好,但一些地方和單位仍存在違反規定或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被挪用和騙取的工程資金達93.7億元。
公告還稱,有237個項目或單位挪用安居工程財政補助、銀行貸款、企業債券等專項資金78.29億元,主要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園區開發、還貸出借、投資經營、彌補工作經費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同時,有38個單位和部分個人通過虛報資料、重複申報等方式,套取騙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55個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安置實施不規範,違規分配安置住房933套、發放改造安置資金1291.84萬元。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審計署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已分別按照各自的審計範圍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和下達了審計決定,要求相關單位糾正問題。對嚴重違紀違規和涉嫌經濟犯罪的問題,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紀檢監察和公安機關處理。
在筆者看來,儘管我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早已出臺,還規定了住房保障約談問責制,同時,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化有一定透明度,但“永久責任制度”的真正落實,還需社會各界齊抓共管,填補制度缺陷,特別是要加大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力度,確保國家民生保障體制健康發展。
總結前車之鑑,還需警鐘長鳴。爲避免一些地方民生工程滋生腐敗土壤,需加強制度建設,健全管理體系,確保我國民生政策落實到實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最大限度地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基本權利和基本利益,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