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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詹某因債務纏身無力償還,竟僞造產權證明向貸款公司貸款500萬元,騙得貸款大部分用於償還所欠債務。記者昨天從南山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以合同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詹某。
初步查明:2013年9月,詹某因欠下他人高額債務無力償還,遂僞造產權證明向深圳市某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詹某向該貸款公司經理謊稱深圳市龍華新區某股份公司的整棟農民樓都是其自己所有,並且每個月可收租金7萬元。爲多貸錢款,詹某還要求其姐姐一起向該公司貸款,並承諾由他一人來償還,其姐答應後,詹某僞造了深圳市龍華某股份合作公司和寶安區某街道辦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相關證明文件,證明其和姐姐的房產及收入情況。
貸款公司看到詹某提供的僞造的產權資料後,同意向詹某及其姐姐分別貸款200萬元和300萬元人民幣,並於2013年10月12日與詹某姐弟簽訂了《借款合同》。爲第一時間拿到貸款,詹某事先將其姐姐的銀行卡U盾控制在手中,當貸款公司向詹某及其姐姐的銀行賬號發放貸款時,詹某立即將2個賬號的所有款項通過網上銀行等方式轉走。騙得貸款大部分用於償還詹某所欠債務。
詹某隻在放款當日向貸款公司支付了第一筆利息及其它費用,之後就再未還款並開始逃匿。經覈實,詹某僞造的深圳市龍華新區的農民樓只有15~16層歸其使用,其餘房產佔有權、使用權均非其本人所有,而且詹某也沒有租金收入。(記者王納通訊員謝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