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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24日電(記者劉巍巍李斌李鵬)嶄新的辦公大樓門可羅雀,有的一放一兩年;搬進新辦公大樓沒幾天,又匆匆搬了出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僅今年以來就有江蘇、廣西、河南等多地出現新建辦公大樓閒置現象。今年4月,僅黑龍江一省,就有三個地方被曝光政府違規興建辦公大樓或新建辦公大樓閒置的情況。建好的大樓爲何閒置,造成行政資源的巨大浪費?如何高效合理利用現有閒置辦公大樓?記者進行了調查。
大樓新建好,不見人進來
距離農運會結束已近兩年,原打算用作河南南陽市“四套班子”辦公用房的農運會新聞中心裏,入駐部門仍屈指可數,不少樓房空空蕩蕩。
近日,記者來到位於南陽市區的辦公樓新址,這處辦公用房共有9幢大樓,北區內坐落着一幢12層高、坐北朝南的主樓和兩幢配樓、一個會議中心,除主樓一層開設了一家機關餐廳外,其餘樓房內空空如也;南區東西兩側的5幢大樓均爲5層,西側3幢大樓分別掛着南陽市電視臺、南陽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南陽市行政審批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牌子,這是辦公區內人員較爲密集的場所;東側兩幢大樓分別爲南陽市檔案局和羣衆活動中心,但大門緊閉,側門內偶有人員出入。
記者在各地採訪發現,近一兩年,像南陽一樣新建辦公樓閒置的現象並不少見。
在蘇北某市記者看到,該市新建的政府大樓佇立在一條寬敞筆直的大道旁,遠看十分氣派,走近發現並沒有啓用。當地羣衆告訴記者,樓蓋好已經一年多了,早先聽說政府準備搬過來,但建好了一直不見動靜。
還有一些地方政府上演搬進新大樓幾天又匆匆搬出的戲碼。今年2月,江蘇鹽城市鹽東鎮政府辦公人員搬進新大樓不到20天,就又搬回老辦公樓上班。記者看到,新辦公樓是一棟帶有三棟附屬樓的10層大樓,門前還有大片綠地廣場,目前仍閒置。
工程“上馬”鑽了空,懾於規定“不敢搬”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多地新建辦公樓閒置,給出的一個共同理由是—“風聲緊”。
事實上,去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
在上述蘇北某市,大樓當初以行政中心名義修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幹部說:“工程上馬時還沒管這麼嚴,現在蓋好了卻不敢搬,不能頂風作案。”
在鹽東鎮,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機關工作人員說,搬出來是因爲有人舉報,“當時搬進去也是抱着僥倖心理”。鹽東鎮黨委書記顧碩稱:“那棟樓政府沒有產權,原本是打算買的。”而這,同樣屬於通知明令禁止之列:嚴禁以任何理由購置樓堂館所。
廣西桂中地區某機關去年新落成的辦公樓辦公面積超標,於是重新砌牆做隔斷,將超標辦公室做成一個辦公室、一個會議室加一個休息室,共耗資數十萬元。更奇葩的是,據該單位一名幹部透露,雖然改造後個人辦公面積可以滿足規定,具備搬遷條件,但領導還是不敢搬。
記者在基層調查發現,如今爲應對禁令,一些單位開始對剛建成的辦公樓進行“再包裝”。事實上,通知中對維修改造同樣規定得清清楚楚:“辦公用房因使用時間較長、設施設備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滿足辦公要求的,可進行維修改造。”這樣看來,這些改造,尤其是對新建樓宇進行改造,師出何名值得深究。
“其實,新建成大樓不敢搬、一建成就改造的背後,是辦公用房超標亂象。”復旦大學社會科學基礎部副教授邵曉瑩表示,應查一查這些違規辦公樓“背後的故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1999年即已出臺,這些超標的辦公樓又是怎麼建起來的,審批是如何過關的?”
“亡羊補牢”盤活資源,細化制度避免“一陣風”
在嚴查違規辦公樓的同時,對因違規而造成的閒置浪費也要“亡羊補牢”。衆多專家認爲政府要積極引入市場機制,想辦法對現有閒置大樓盤活。
曾搬進搬出的鹽東鎮政府機關仍在舊址辦公。顧碩告訴記者,那棟新辦公樓現在計劃主要是作爲商務樓使用,未來招商引資一些企業也可以進駐。南陽市相關部門也表示,農運會新聞中心等配套設施主要用於解決與羣衆聯繫緊密的公共服務部門辦公用房緊張問題,目前正在研究進一步的綜合利用方案。
儘管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了探索,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閒置辦公樓如何處理確實是一個難題。廣西科技大學副研究員夏辛萍認爲,對於整頓後多出來的辦公樓或辦公面積,可以向社會招租、提供給社會公益組織使用等,甚至可以採取拍賣方式出讓,將這些公共資源充分利用起來。
專家和相關主管部門還一致認爲,杜絕更多違規新大樓出現,纔是整治違規辦公樓的根本所在。江蘇省紀委一位負責同志說:“要從審批環節就把違規行爲擋住,堅持制度管理,而不是領導一句話,所有環節開綠燈;和監管相對應的,是在查處後建立起嚴厲的問責機制,直接對‘一把手’問責,甚至是一票否決。”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當違規辦公樓被發現查處時,“集體決策”往往成爲很多地方的一塊擋箭牌,這使得對違規行爲的處理難免“雷聲大雨點小”。邵曉瑩表示,國務院法制辦近日發出的《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對新建樓堂館所的每一個環節都做了規定,也制定了對相關領導幹部的問責機制,只有制度明確,黨政機關辦公樓違規建設纔算真正戴上了“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