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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日前下發內部文件,從即日起中止執行商品房限購政策,不再要求購房者提供住房套數證明。自6月26日呼和浩特正式發文以來,全國已經有近30個城市放鬆或取消樓市限購政策,這意味着給限購鬆綁已是大勢所趨。
從當前整體性疲軟的房地產業現狀來看,一些地方“扎堆鬆綁”的舉動容易引起人們對“救市”的猜想。一旦限購放鬆對拉動房地產業沒能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很可能促使地方政府做出更激烈的動作。在這種情況之下,地方決策者能否改變“救市”的慣性思維,建立起科學的調控機制,顯得尤爲重要。
客觀上講,放鬆限購是在減少行政力量的干擾,有助於讓市場在房地產領域發揮決定性作用。自2010年4月“國十條”出臺開始,中國大部分城市進入限購時代,以行政力量直接調節商品房供需關係,也是針對房價過快上漲做出的權宜之計。而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中“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表述,以及2014年3月公佈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樓市“分類調控”的具體指導,部分城市放鬆商品房限購,實屬改革的大勢所趨。也正因如此,多地或明或暗的“鬆綁”舉措,未被直接叫停。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一些地方“救市”思維得到了支持。目前,全國房地產業並不景氣,以今年6月爲例,50多個城市的商品房價格環比下跌。對於依賴土地財政且債務負擔較重的地方政府而言,恰在此時給限購鬆綁,“救市”意圖顯而易見。特別值得關注的是,如果“救市”思維不發生改變,一旦放鬆限購沒能達到預期目標,或許會有更爲激烈的行政干預。現在有些地方的“救市”行動已露苗頭,某地黨報就在頭版位置宣稱“我市目前已到購房好時機”。對於限購鬆綁之後迴歸市場調節的房地產業來說,這種“救市”思維顯然不利於市場迴歸理性。
因此,在房地產業迴歸市場機制的同時,更應考慮如何建立起科學的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防止樓市調控重回老路。顯然,以“一刀切”的行政命令來直接影響供求關係是行不通的,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整體思路,房地產調控需要更多地採用稅收、信貸等經濟和法律的手段。與此同時,完善住房和住房用地供應體系,健全房地產稅收制度,推進住宅產業化進程,給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提供製度保障,才能徹底扭轉地方政府“一漲就限”、“一跌就鬆”的慣性思維。
按照目前的趨勢,可能有越來越多的城市放鬆限購。對於地方決策者來說,能否順應形勢,妥善處理政府與市場關係、推動房地產業迴歸理性,既是機遇也是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