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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裏建起了石料廠,佔用了大片耕地。”近日,高新區鉅野河街道辦事處白谷堆村的許多村民向本報反映此事,並表示當地國土部門曾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其恢復耕地,但至今未落實。
羣衆求助農田上建起石料廠
張先生(化名)是白谷堆村村民,他告訴記者,幾年前,村裏建起了一家石料廠,該廠沒有任何審批手續,佔用大片耕地,將運來的毛石進行加工,“廠區裏每天機器轟鳴,村民苦不堪言”。
張先生說,該廠在生產時產生大量粉塵,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平時洗好的衣服和被褥都不敢晾出來,不然會被沾上粉塵。”他稱,石料廠加工過程中產生噪音,靠近廠區居住的村民受影響最大,“噪音嚴重時,晚上基本上睡不着覺”。
張先生說,村民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此事,石料廠也曾接到過整改通知書,被要求停工,“但是一直到現在都沒有停工”。
記者探訪廠區內仍運轉如常
7月20日中午,記者在石料廠現場看到,廠區內停有四五輛車輛,均滿載石塊,廠區南側堆放有大量毛石,一臺石料加工機正在作業,源源不斷地向外“吐”出加工後的石子。
記者在現場採訪時,石料廠一劉姓負責人不斷問記者“這事誰向你反映的”?他表示,因爲村子裏有不少人想從該廠“分一杯羹”,由於達不到他們的個人要求,他們纔不斷舉報。
對村民指責的佔用耕地一事,這位劉姓負責人說,“地都是國有土地,屬於建設用地,前一陣國土部門來檢查過,我們配合他們工作,把耕地部分復耕,現在不存在非法佔地的情況。”
國土部門曾要求石料廠15日內整改
記者從村民提供的一份書面材料上看到,2014年1月29日,高新區政法委將村民反映的情況轉到濟南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以下簡稱“高新區國土局”)。高新區國土局對此做出答覆意見:經調查,鉅野河街道辦事處白谷堆村主任劉加國於2008年8月27日與歷城區經貿局法規科簽訂場地租賃合同,租賃位於該村的院落一宗。該宗地爲國有劃撥土地,土地性質爲商服用地,面積9.13畝。2010年9月,劉加國又租用了兩名村民的承包地約2.1畝,並用自己的承包地與其他村民置換了部分集體土地。最後經土地勘測定界認定,劉加國實際佔地面積爲22畝,其中包括國有土地9.13畝;其他集體土地12.87畝,地類爲農用地耕地。
2014年2月13日,高新區國土局做出處理意見,劉加國非法佔用12.87畝集體農用地耕地,責令其15日內(2014年2月28日前)拆除圈建的鐵絲網和簡易大門,清理走地上堆放物並恢復耕種條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