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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機關辦公樓越造越高,領導幹部辦公室越坐越大,爲了狠剎這種奢侈浪費之風,全國上下開展了一場“清理超標辦公用房”的專項行動。筆者對此舉雙手贊成。
然而,本爲防止浪費的清退工作卻造成了新的浪費:有的爲了達標重新設計裝修,少則數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有的重新購置辦公設施,換下的大桌椅賣不掉送不了,騰空的辦公室成了安置它們的倉庫;有的大辦公室被割小了,但割出的房間東一間西一塊,利用價值不高……
7月17日,時評版發文對“清理超標辦公用房”中的浪費現象作了更詳盡的闡述,我完全認同。但作者說“這是一種不得已而必要的浪費”,卻值得商榷。在作者看來,不得已是因爲當初若按標準建造,這種浪費就不會產生,現在只能面對現實;必要則是因爲糾錯必須支付成本。在筆者看來,當初若按標準建造,也就沒有了現在的清退,浪費當然不會產生,這是說了等於沒說,至於糾錯必須支付成本,造成新的浪費,那也未必。糾正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費出國旅遊的錯誤,不但沒有支付什麼成本,產生什麼浪費,反而是大大節約了“三公”經費,就是很好的例證。
清退超標辦公用房,爲什麼需要支付鉅額成本,從而造成很大的浪費呢?原因當然很多,最根本的在於傳統心理定勢:講政治不講經濟,只要目的、大方向正確,方法、手段、成本可以忽略不計。表現在清退工作上,就是抱着應付“闖關”心理,只要辦公用房面積能達標,用什麼辦法,花多少錢無所謂。忘記了清理整頓超標辦公用房的目的是節儉、防止浪費,忘記了人民羣衆的認同和贊成是最大的政治。
清理整頓辦公用房工作尚在進行,如何實現既定目標,又防止新的浪費,必須引起重視。筆者建議:一是節儉爲本,嚴格支出。上級機關既要監督辦公用房是否達標,也要監督在改建裝修中的費用支出,對藉機奢侈豪華裝修的行爲嚴肅處理。原有辦公設施能用的繼續使用,不要輕易更換。如原價值不菲的大辦公桌,放在現辦公室內可能不夠協調,但也不能棄之不用。有的部門領導辦公室讓給下屬集體辦公,自己搬到下屬辦公室,不失爲節儉的好辦法。
二是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鄉鎮幹部辦公用房素有“前店後房”的傳統,辦公與住宿在一起,辦公室同時也是接待羣衆來訪的場所,處置起來應該與縣(市)機關有所區別。機關中的辦公用房有的超標不多,有的因結構原因,難以分割或分割後使用價值不大,經批准可考慮保留,而不應勞民傷財,大拆大改。
三是注意實效,取信於民。清理整頓超標辦公用房是否取得實效,不僅要看幹部們的辦公用房是否合乎標準,更要看清退出來的辦公用房有多少,到哪裏去,派什麼用?倘若清退出來的辦公用房還是原地不動閒置在那裏,費力費錢的清退工作的實際意義就打了折扣;如果清退出來的辦公房有的調劑給其他部門了,有的出租創收了,有的拍賣了,那麼清退工作不僅不是浪費,而是真正的節儉與增收了。對這樣的清理整頓工作,想必廣大羣衆一定會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