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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檢察機關正在偵查一起有關某地公積金中心的案件,其營業部主任僅靠模仿前來貸款職工手跡的方式便輕鬆套取上千萬元。數萬億元的資金分散在全國幾百個住房公積金中心,從部委到省、市、縣多級公積金管理部門只是鬆散指導管理關係,監管看似完備,卻沒有一個機構能夠真正“管得着”。
“多頭監管”成“空頭監管”
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積金餘額,從幾億到上千億元不等。如此龐大的資金,成了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去年通報的吉林省通化市的公積金案,公積金中心原主任車世剛及部分下屬居然違法挪用住房公積金高達11億多元。
數萬億元公積金,到底誰在管理?根據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住房公積金系統的監督主要由財政、審計、社會監督構成。《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督辦法》規定,住建部和省(自治區)住建廳分別會同同級財政、人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有關部門,也負有對各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實施行政監督的職責。
事實上,從住建部至省級、市級、縣級的公積金管理部門,各級之間只是鬆散關係。
江蘇省蘇州公積金中心副主任朱建明說,公積金的管理四不像:公積金中心不以贏利爲目的,卻掌管數以億計的資金,採用的是屬地監管模式,即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使用、賬戶餘額等由屬地政府負責監管,名義歸本級政府的公積金管委會管理,實際上只是掛個名。中央有關部委、省裏對公積金也僅僅是政策方面的監督。“‘金飯碗’遭遇的是地方的‘土政策’。”湖北省黃岡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黎勝國說,如果一家銀行的支行行長,違規挪用存款用於炒股,多數情況下會被分行、總行監管部門發現並查處。而公積金都實行地方上的管理辦法,“地方官員對你有啥指示不好不聽,不然中心主任的帽子都被拿掉了。”
異化成地方政府“自留地”
有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任反映,公積金中心成了地方政府的一畝三分地。越是欠發達地區,地方對公積金中心的監督越少,公積金漸漸成了政府性資金。
最突出的表現是銀行想拉存款,地方政府爲了找銀行貸款也會“示意”公積金中心,選擇特定的銀行存款。這中間存在不少暗箱操作的問題,黑洞尋租行爲時有發生。
湖北某地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訴苦:公積金的不菲金額成了地方和金融機構博弈的籌碼。地方政府專門下發文件,與當地金融機構實行存貸掛鉤,看各個金融機構給地方貸款多少,然後再考慮用公積金的錢給銀行定向存款。當公積金存款到期轉存或者有需要時必須得政府來批准,這樣的事情很普遍。
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副所長陳杰認爲,增值收益本該歸繳存人使用,卻被地方政府拿走,公積金儼然成了不少地方的“小金庫”。
此外,“金融機構”在待遇上的落差,公積金中心的管理者心理容易失衡。
監管聯網改革多年推進不暢
“不夠獨立,監管疲軟”成爲業界專家對公積金資金安全運行的最大擔憂。
“事關民衆切身利益的這麼一大筆錢,最怕管理上落入官官相護的套路。”內蒙古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樑榮說,每年地方上組織的幾次檢查都有明確的時間提示,如果想應付過去,提前準備好材料就夠了。
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楊學鋒認爲,現在公積金的監督形式很豐富,審計一年最多時從國家到地方來了五六批人,但並不是一個人幹活兩個人監督就能管事。要真正有效,必須保證監督的有效性和透明公開,要靠體制機制的變革以及工作方式的改變。“要想推進改革,必須敢動真格、啃硬骨頭。”一位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說。 (據新華社北京2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