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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記者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爲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工資支付行爲,該局制定了《廣州市建築施工企業工人工資支付保證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意見稿,廣州市要求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不超過200萬元,不低於10萬元),一次性存入施工企業保證金專用賬戶。與2009年執行的老辦法封頂金額300萬元相比,封頂金額下降了100萬元。
按總造價2%支付
一直以來建築施工行業是欠薪高發行業。記者瞭解到,目前廣州有超過3000多個建築施工工地、逾35萬名工人,廣州每年的欠薪案中,建築行業案件幾乎佔據半壁江山。爲防止建築行業欠薪現象,廣州從2009年起建立了建築行業的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
當建築施工企業拖欠工人工資且符合相關辦法規定的保證金提取條件時,人社行政部門通知建築施工企業和開立專用賬戶銀行從該企業工資保證金專戶中提取相應資金,在人社和建設行政部門監督下,發放被欠薪工人工資。
按徵求意見稿,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建築施工企業需要按照合同總造價的2%,特級、一級施工企業不超過200萬元,二級施工企業不超過150萬元,三級施工企業不超過50萬元,不低於10萬元,一次性提取資金存入該企業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
據悉,工資保證金實行每個工程項目一個專用賬戶制度,即使建設單位在同一個工程項目中,與多個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每一個施工單位也都要開立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
連續2年以上無拖欠工資保證金可減半
一旦發生建築施工企業因不可抗力造成資金週轉困難,一時無力支付工人工資;工程項目承建過程中或全部停工、竣工,尚未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等情形,工資保證金即可被提取。
萬一工資保證金專戶資金不足以發放全部欠薪工資怎麼辦?意見稿規定,提取專戶全部資金按比例發放,即發放工資=應發工資×(工資保證金/欠薪總額)。未發部分則需要引導工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是因爲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撥付或結清工程款,致使施工企業拖欠工人工資的,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責任。
意見稿也明確了對企業的鼓勵措施。建築施工企業在廣州開立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之後,連續2年以上沒有出現拖欠工人工資情況,且存儲工資保證金已達最高限額,即可申請工資保證金最高限額減半。
但是,已辦理最高限額減半的建築施工企業一旦再發生因欠薪提取工資保證金支付工人工資,將會取消其最高限額減半的優惠,並需要按要求補存工資保證金最高限額差額。(記者/張西陸實習生/沈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