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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利民惠民的好事,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在通州區新城東里31號樓卻遲遲未能啓動。昨天,多位住戶向本報反映,目前一小部分住戶因爲希望工程設計方案有所改動,
而另一部分住戶則希望佔用自家小院能得到相應賠償。大多已簽署協議的居民則貼出公開信稱其不顧大局,雙方因此不快。中倉街道老舊小區改造辦和區建委節能辦表示,對該樓居民的動員協調工作仍在進行,早日動工能讓大家都得實惠。
小區居民分兩派
據十餘位居民介紹,31號樓建成於上世紀80年代之前,多數居民都歡迎老舊小區改造裏的抗震加固項目。但就這項部分住戶存有異議。不願籤協議的居民,有的是希望工程設計方案有所改動,還有的是不願工程佔自家小院,希望能夠有賠償。但據其他居民對北京晨報記者講,各家的小院原是公共通道,但約20年前,房改時交了相應款項,在房產證備註欄中,單列了小院面積。加蓋通縣房地產管理局公章的測繪平面圖中,小院也被畫出。據此,其他幾位一層住戶也表示,“既然房本寫了,這面積就算我家的”,如需配合抗震加固工程拆除,應當給一定補償,“要麼給點佔地錢,要麼之後原樣恢復小院”是他們的兩種訴求。
一位已簽署協議的劉先生說:“各自都有立場和道理,不能說人家都不對,但我還是希望少數人能顧全大局,畢竟這工程是爲了大家好。”
個別居民要高價索賠
新城東里社區居委會黨委書記葛女士和副主任張女士稱,一層住戶佔用公攤面積的說法確實有誤,而給予小院住戶的最佳補償方案是工程完成後恢復原有面積,但僅能做到“四白落地”的毛坯房,不管裝修,至於極個別住戶“開口要十幾萬元賠償的不合理訴求,無法採納滿足”。
隨後中倉街道老舊小區改造辦公室負責人焦先生介紹,在該轄區今年列入改造計劃當中的10棟樓中,僅剩該樓18家住戶尚未簽署協議,“抗震加固工程整體方案由區裏、市裏下發,設計也是統一制定,街道只負責執行,我們也不願意看到現在這樣僵持的局面,動員了51天,該做的工作都已經做了,工程早開始大家就早得實惠”。他還介紹,經覈驗發現,約30家一層住戶中,也並非所有人的小院面積都被寫入房產證的備註欄,因此相應住戶認爲“工程改造佔用自家地盤”的說法站不住腳。
小院不算產權面積
就小院產權歸屬,通州區住建委房屋產權中心工作人員張先生向記者解釋,部分一層住戶所持老房本中有“小院面積”標註,源於當時條件下測繪部門畫圖時被算入,但其寫在“備註”欄中而非“有證房屋面積”,不計入產權登記面積,“可能是當年單位圈地並要求交錢的,但從產權登記來講,不能算作個人的房屋所有權”。區住建委負責統籌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節能辦工作人員張女士也表示,新城東里31號樓的協調工作仍在進行。(記者鐵瑾)